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竞赛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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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竞赛暂行规定

  为鼓励我校硕士研究生刻苦钻研和不断创新,引导他们积极从事学术研究和学术创新,营造良好的学风,学校于每年2-3月开展《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竞赛》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论文竞赛的规定
  1、参加对象为全体在校硕士研究生。
  2、参赛论文必须是没有正式发表,也没有投稿给其它任何杂志、报纸和其它公开出版物的原创论文,参赛者需要签署原创声明。
  3、参赛论文格式:文、理科论文格式分别参照《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
  二、论文竞赛的时间安排
  1、提交论文截至时间:每年2月28日。
  2、论文评审时间:每年3月1日至3月30日。
  3、获奖论文颁奖时间:每年4月中旬。
  三、论文竞赛的组织实施
  1、组织实施单位:研究生处,学报编辑部,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各学院向学校的推荐名额,每年由研究生处综合考虑各学院在校研究生人数和参赛论文数具体下达。
  3、各学院的初评需组织不少于5人的评审分委员会认真评选,评审分委员会由各学院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各硕士点学科带头人组成。若上述人员不够5人时,再挑选有良好学术造诣和学术声望、办事公平公正的硕士生导师参加,硕士生导师名额应平衡考虑,尽量照顾到本学院所有硕士点。
  4、各学院推荐参评学校一等奖的论文,评审分委员会需从论文选题的意义、论文观点的创新、研究方法的创新、论文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是否严格按照学校学报规范写作、版面是否美观等几方面写出推荐意见。
  5、各学院推荐参加一等奖评选的论文,由研究生处统一聘请专家进行双盲评审,并需进行公开答辩,答辩时间为15分钟(自述10分钟,要求有课件,回答提问5分钟)。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专家的评价意见和作者答辩情况投票决定最后获选的论文。
  四、论文竞赛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学校每年成立“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竞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均由学校领导担任,委员由部分硕士点学科带头人担任。考虑到各学院在校研究生人数的实际情况,文科类政法学院、文学院和管理学院各安排两名评委,理科类数计学院安排两名评委,其余均安排一名评委。具体名单以研究生处每年统一下发的通知为准。
  五、对获奖论文的奖励
  1、由学校下文公布学术论文竞赛获奖者名单
  2、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3、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奖金标准为
  一等奖:文科6名, 理科3名,每人奖金300元。
  二等奖:文科10名,理科5名,每人奖金200元。
  三等奖:文科24名,理科8名,每人奖金100元。
  4、在征得作者同意的情况下,文科一等奖获奖论文由研究生处与学校学报编辑部协商向《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正刊推荐发表;所有理科获奖论文向《广西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正刊推荐发表。
  六、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与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协商讨论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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