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考点2012考研考试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考研动态 >> 正文 .北京交通大学考点2012考研考试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

考研试卷库
.北京交通大学考点2012考研考试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

北京交通大学(考研专业课历年真题资料,可到www.kaoboinfo.com/shijuan 购买下载最新真题)考点2012考研(考研专业课历年真题资料,可到www.kaoboinfo.com/shijuan 购买下载最新真题)考试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详情如下:

北京交通大学(考研专业课历年真题资料,可到www.kaoboinfo.com/shijuan 购买下载最新真题)考点2012考研(考研专业课历年真题资料,可到www.kaoboinfo.com/shijuan 购买下载最新真题)考试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无效。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卷。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附:违规行为类型及代码

违规行为类型及代码
处理办法
5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5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5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5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5.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5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5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5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5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6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6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6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6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6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6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6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6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69.其他作弊行为。
各科考试
成绩无效
7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72.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7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7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7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8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8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8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8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终止该科目考试,各科考试成绩无效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