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民族民主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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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第一节 举起近代民族民主革命的旗帜
                     
                     
        一、辛亥革命爆发的历史条件
                     
        (一)民族危机加深,社会矛盾激化
                     
        原因:帝国主义侵略日益扩大
                     
        清政府财政开支激增(赔款)
                     
        反抗:各种民变;反洋教、抗捐、抗税、抗租,罢工
                     
        拒俄、拒法、抵制美货
                     
        收回利权运动和保路运动
                     
        (二)清末“新政”及其破产
                     
        1901《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已彻底放弃了抵抗外国侵略者的念头,甘当“洋人的朝廷”。
                     
        国内要求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为摆脱困境,清政府于1901.4成立政务处,宣布实行“新政”
                     
        改革内容:设立商部、学部、巡警部等中央行政机构裁撤绿营,建立新军  颁布商法商律,奖励工商 鼓励留学,颁布新的学制,1906起废科举1906年宣布“预备仿行宪政”年颁布《钦定宪法(专业课历年考研招生大纲)大纲》(规定9年的预备立宪期限)立宪目的:“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 后果:不但没能挽救清王朝,反而激化了社会矛盾,加重了危机。

        破产标志:1911.5 成立责任内阁,被讥为“皇族内阁”
                     
        (三)资产阶级革命派的阶级基础和骨干力量
                     
        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由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首先发动。
                     
        阶级基础:民族资产阶级
                     
        骨干力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
                     
        二、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活动
                     
        (一)孙中山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开始
                     
        1894年,《上李鸿章书》,“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被拒。
                     
        1894年,檀香山组建第一个革命团体:兴中会,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小团体。)
                     
        1904,发表《中国问题的真解决》,指出只有推翻清政府的同志“以一个新的、开明的、进步的政府来代替旧政府”,“把过时的满清君主政体改变为‘中华民国’”,才能真正解决中国问题。
                     
        1905年,策划广州起义失败
                     
        (二)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宣传与组织工作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反对康有为的保皇观点,歌颂革命为“启迪民智,除旧布新”的良药,强调中国人民完全有能力建立民主共和制度。邹容:《革命军》,阐述在中国进行民主革命的必要性和正义性,号召人民推翻清朝,建立“中华共和国”。
                     
        陈天华《警世钟》《猛回头》,痛斥帝国主义侵略给中国带来的深重灾难,揭露清政府已经成了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号召人民奋起革命,推翻清政府这个“洋人的朝廷”。
                     
        革命团体:兴华会;科学补习所;光复会;岳王会
                     
        1905在东京成立同盟会(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的全国性政党)
                     
        组织者:孙中山、黄兴、宋教仁
                     
        职务:孙中山:总理;黄兴:执行部庶务(实际主持日常工作)
                     
        机关报:《民报》
                     
                     
        三、三民主义学说和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
                     
        1905年11月,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上,将同盟会的纲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概括为:三大主义,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后被称为三民主义。
                     
        (一)民族主义:“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1.以革命手段推翻清政府,改变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
                     
        2.追求独立,建立“民族独立的国家”
                     
        指出,民族主义不是简单的排满,不是针对一切满人,而是“应将满洲政府所有压制人民之手段、专制不平之政治、暴虐之刑罚、勒派加抽之苛捐与及满洲政府所纵容之虎狼官吏,一切扫除”。即,要结束清政府的专制统治及其媚外政策。
                     
        缺点:没从正面鲜明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主张(对于帝国主义的本质认识不清,害怕干涉,甚至幻想以承认不平等条约换取支持;没明确把汉族军阀、官僚、地主作为革命对象。
                     
        (二)民权主义
                     
        “创立民国”,即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这是孙中山说的政治革命。
                     
        政治革命的目的是建立民国。《军政府宣言》指出:“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孙中山强调,政治革命应当与民族革命并行。民族革命是扫除“现在的恶劣政治”,而政治革命则是扫除“恶劣政治的根本”。
                     
        矛头:集国内民族压迫与封建专制统治于一身的清政府
                     
        缺点:忽略群众在国家中的地位,难使民主权利得到真正保证。
                     
        (三)民生主义
                     
        口号:“平均地权”(孙中山说的社会革命)
                     
        内容:核定全国土地的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革命后的增价,归国家,为国民共享。国家还可按原定地价收买地主的土地。希望他试图探讨一种一劳永逸的办法,既使中国富强,又避免产生贫富悬殊,避免社会危机,他希望“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
                     
        缺点:没触及封建土地所有制,不能满足农民土地要求,难以成为发动广大工农群众的理论武器。
                     
        三民主义初步描绘出中国还不曾有过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是一个比较完整而明确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纲领。
                     
        四、关于革命与改良的辩论
                     
        背景:1905-1907,围绕中国究竟是采用革命手段还是改良方式这个问题,革命派与改良派各自分别以《民报》、《新民从报》为主要舆论阵地,展开了一场大论战。
                     
        (一)要不要以革命手段推翻清王朝(焦点)
                     
        改良派:革命会引起下层社会暴动,招致外国的干涉、瓜分,血流成河,亡国灭种,所以只能改良、立宪。
                     
        革命派:
                     
        1.革命有牺牲,但是不进行革命,而容忍清王朝,意味着将长期遭受痛苦。革命虽不免流血,但可“救世救人”,是疗治社会的捷径。
                     
        2.革命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牺牲,以换取历史的进步作为补偿的。
                     
        (二)要不要推翻帝制,实行共和
                     
        改良派:“民国恶劣”、“智力低下”,没有实行民主共和政治的能力,如果实行,则亡国,因此只能实行君主立宪。
                     
        革命派:不是“民国恶劣”,不是“国民恶劣”。民主共和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拯救与建设中国都必须取法乎上,直接推行民主制度。
                     
        (三)要不要社会革命
                     
        改良派:反对土地国有、平均地权。认为中国社会经济组织优良,土地问题不是中国最重要的问题,不存在社会革命的可能。社会革命只会导致中国的大动乱。
                     
        革命派:对于“地主强权”、“地权失平”现象,“救治之法,则惟有实行土地国有之政策”,须通过平均地权实现土地国有,政治革命的同时社会革命,才能避免贫富不均等社会现象。《新民丛报》1907年的结论:“数年以来,革命论盛行于国中,今则得法理论、政治论以为之羽翼,其旗帜益鲜明,其壁垒益森严,其势力益磅礴,而郁积,下至贩夫走卒,莫不口谈革命,而身行破坏。”,立宪党人则“气为所慑,而口为箝。”
                     
        意义:划清了革命与改良的界限,传播了民主革命思想,促进了革命形势的发展。
                     
        革命派的弱点:
                     
        1。主张推翻清政府,但对“革命是否会招致帝国主义干涉”的问题不敢理直气壮的正面回答,只是希望通过“有秩序的革命”来避免动乱和帝国主义的干涉。
                     
        2。所说的“国民”,主要是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而不是广大的劳动群众。
                     
        3。对封建地主所有制是否应该改革语焉不详,反对贫困农民“夺富人之田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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