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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都电子科技大学625宪法学考研真题
共 2 页,第 1 页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625 宪法学注:所有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卷或草稿纸上均无效。一、名词解释:请简要解释下列名词。(每小题 5 分,共 30 分)1、宪政2、实证宪法学3、治法权4、总统制5、严重紧急状态6、民族区域自治二、辨析题:请判断下列表述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每小题 5 分,共 30 分)1、理论上讲,宪法只应当规定公民权利,不应当规定公民义务。2、法随国家产生而产生,宪法是法,所以宪法也随国家产生而产生。3、“你的权利止于我的鼻尖”说的是权利的规范界限问题。4、我国审判机关不受任何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5、我国是纯粹的单一制国家。6、我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由中央选拨和任命。三、简答题: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并略加阐述。(每小题 10 分,共 40 分)1、简述现代宪政的基本价值和原则2、简述人身自由的基本内容3、简述民主选举的基本原则共 2 页,第 2 页4、简述现代政党的基本职能四、材料分析题:请根据材料回答问题。(共 20 分)呼格吉勒图,内蒙古呼和浩特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生。十八岁时,危难攸降。蒙冤而死。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夜,一女子被害身亡。呼格报案。被疑为凶手。后不堪严刑而屈招。被判死刑,六月十日。毙。呼格负罪名而草葬于野。父母忍辱十年。哀状不可言。二零零五年十月。命案真凶现身。呼格之冤方显于天下。令华夏震惊。然案牍尘封无所动,又逾九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宣布呼格无罪。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无此福。然以生命警示手持司法权柄者,应重证据,不臆断。重人权,不擅权,不为一时政治之权益而弃法治与公正。今重葬呼格。意在求之,以慰冤魂。特立此碑。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撰中国书协理事刘俊京敬笔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题目:请依据宪法关于保障人权的相关内容,结合材料谈谈你对如何避免类似冤案的看法。五、论述题:请对所列论题进行详细阐述。(共 30 分)谈谈你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依宪治国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