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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1999年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5 分,共 30 分)1.刑事诉讼目的2.诉讼代理人3.附带民事诉讼4.补充侦查5.沉默权6.拷满不承,取保放之二、简答题(任选两题,每题 10 分,共 20 分)1.简述提起公诉的条件。2.简述第二审审判方式。3.简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三、论述题(共 35 分)1.试述“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20 分)2.试析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15 分)四、案例分析(15 分)被告人王某,女,原系某部副司长,1994 年 6 月因受贿罪被某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 年,剥夺政治权利 1 年。王某不服,以其有主动坦白罪行的情节,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 1994 年 7 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5 年 3 月,该高级人民法院又以王某有立功表现,认罪态度较好为由,改判王某有期徒刑 4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 1995 年 12 月以该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定王某有立功表现与事实不符,没有证据证明,减轻改判王某有期徒刑 4 年错误为由,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于 1996年 8 月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当依法惩处。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以王某有立功表现为由减轻刑罚不当。应予纠正。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理由成立,应予支持。鉴于被告人王某能坦白交待检察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积极退赃,确有悔罪表现,可予减轻处罚。遂依法判决,撤销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