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行政诉讼法学综合部分1999年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中国政法大学 1999 年行政诉讼法学试题 考试科目:综合考试 (包括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学、刑法学、国际私法、宪法学、中国法律思想史、行政法学、 行政诉讼法学、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犯罪学、国际贸易 12 个部分,考生根据报考专 业要求,从以下各部分中选考相关的几个部分) 行政诉讼法学综合部分(50 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4 分,共 20 分) 1.行政诉讼第三人 2.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3.行政诉讼中的履行之诉 4.行政诉讼判 决 5.行政诉讼法律适用 二、简答题(10 分) 简述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及理由。 三、案例分析(请写清题号,在答题纸上作答。20 分) 案情:王某因与张某斗殴被铁路公安局处以拘留 15 日的处罚。王不服,诉至公安局所在地 的铁路运输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决定由刘某独任审理此案,并通知张某作为第三人参加 诉讼。诉讼开始后,法院曾两次通知被告开庭日期地点,但被告拒绝出庭应诉,也未向法院 提供任何证据材料和规范性文件。遂法院以被告不出庭,案件无法进一步审理为由作出裁定, 驳回原告起诉。王某和张某不服该裁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第三人张某无权上诉为由驳 回张某上诉。二审期间,一审被告铁路公安局向二审法院提交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 法律依据,法院书面审理此案并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问题:请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列举出本案一、二审法院程序、实体违法之 处,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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