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国际贸易法综合部分1999年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中国政法大学 1999 年国际贸易试题 考试科目:综合考试 (包括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学、刑法学、国际私法、宪法学、中国法律思想史、行政法学、 行政诉讼法学、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犯罪学、国际贸易 12 个部分,考生根据报考专 业要求,从以下各部分中选考相关的几个部分) 国际贸易综合部分(50 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5 分,共 20 分) l.GATT2.信用证 3.提单 4.不可抗力条款 二、请简要回答下述问题(每小题 5 分,共 10 分) 1.国际货物买卖成立的要件是什么?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2.什么是贸易保护主义?它有哪些表现形式? 三、案例分析(共 20 分) 1.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向一家设在纽约的美国公司发出电传,称:“我公司现供应当年产 红豆 1 万公吨。每公吨价格为 CIF 纽约 460 美元,信用证支付,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开出 信用证,2 个月装船。7 日内有效。”纽约公司收到电传三日后回电称:“接受贵方条件, 请于合同签订后立即装运 3000 公吨给我公司。”中国公司按此答复后,未置可否也未予回 答。纽约公司 1 个月后得知该批红豆已全数被某英国公司买走,而不得不以较高价格从中 国另一家公司买进,并随即向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索赔因此而遭受的差价损失。如果你是该 进出口公司法律顾问,准备如何答复对方的索赔? 2.武汉某进出口公司从俄罗斯购进线钢 5000 吨。允许溢短装 8%。CIF 青岛,总价 30 万美元,最迟装运期为 1997 年 12 月 31 日。合同还约定:线钢分捆捆扎,每捆重量为 1 吨;由目的口岸中国商品检验机构进行商品检验;一旦产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应在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货物于 1997 年 10 月 20 日装船,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 单。11 月 30 日货物运抵青岛港。买方凭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副本影印件加上自己签署的担 保函从承运人的代理人手里取走了货物,并请青岛商品检验局检验。检验结论:“捆重不均 匀且相互缠绕,整批货短重 500 吨”(提单重量为 4700 吨,实收 4500 吨。)卖方多次 催讨后,买方拒绝付款。理由是: (1)货物比合同约定短缺 50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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