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刑法与刑事诉讼法2002试卷+答案
[2002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及答案:刑法与刑事 诉讼法试卷] 一、简答题(要求只答要点,无需论述。每题 5 分,共 20 分。) l、简述正当防卫的条件。 答: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是:①必须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②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③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④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⑤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 害。当不法侵害人正在实施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时,实施防卫行为致使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属于正当防卫。 2. 简述贪污贿赂罪的构成要件。 答:贪污贿赂罪的构成要件是:①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 国家机关的威信,其中有的犯罪也同时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②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 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不法接受他 人财物为他人谋取私利以及其他贪利性的职务犯罪行为;③犯罪主体绝大多数为国家工 作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个别犯罪也可以是非国 家工作人员和单位;④犯罪主观方面上能是故意,且多数犯罪具有贪利性目的。 3. 简述刑事证据的概念和种类。 答: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和审查 属实的,用以证实或者否定犯罪事实,证明被告人是否有罪和罪责轻重的一切事实。根 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划分为七类:①物证、书证;②证人证言;③被害人陈述; 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⑤鉴定结论;⑥勘验、检查笔录;⑦视听资料。 4. 简述不起诉的法定情形。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或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①犯罪嫌疑人有刑事 诉讼法第 15 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 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不予作出起诉决定;③对于补充 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 不起诉决定。
上一篇文章: 中共中央党校党的建设理论2003年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下一篇文章: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和时事政策2002试题+(有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