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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 2015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命题学院(盖章): 法学院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921 法学专业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本考试大纲适用于报考深圳大学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专业科目 主要考察学生对民法学、刑法学等部门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 握。本考试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民法学、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 及研究方法,适当追综学科前沿,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 能力。 二、考试的内容 第一部分:民法学(占 50%) (一)民法总论 1、民法的基本原则 2、民事法律关系 3、自然人、合伙和法人 4、民事权利 5、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6、诉讼时效 7、权利的行使 (二)物权 1、物权概述(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分类、物权的保护) 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3、物权的效力 4、物权变动 5、所有权 6、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7、共有 8、用益物权 9、担保物权 (三)债权总论 1、债的概述(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发生原因) 2、债的履行 3、债的保全和担保 4、债的移转和消灭 (四)债权分论 1、合同的订立 2、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3、合同的效力 4、合同的履行 5、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不当得利 7、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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