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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9-1 2: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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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昆明理工大学621法学综合二2016年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第 1 页共 1 页 昆明理工大学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试题(A 卷) 考试科目代码:621 考试科目名称:法学综合二(含立法学、法理学) 考生答题须知 1. 所有题目(包括填空、选择、图表等类型题目)答题答案必须做在考点发给的答题纸上,做在本试题册上无效。 请考生务必在答题纸上写清题号。 2. 评卷时不评阅本试题册,答题如有做在本试题册上而影响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3. 答题时一律使用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作答(画图可用铅笔),用其它笔答题不给分。 4. 答题时不准使用涂改液等具有明显标记的涂改用品。 一、概念辨析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 1.立法与司法 2.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 3.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二、简答题(每小题 15 分,共 30 分) 1.简述权利能力的含义。 2.简述守法的范围。 三、材料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30 分) 1.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对“法学”一词的定义是:“法学是对神和人的事务的认识、关于正义和 不正义的科学”。 请结合材料分析“法学”的含义。 2.2015 年 3 月修订新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 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法律 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该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 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请结合材料分析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四、论述题(每小题 20 分,共 60 分) 1.试论法对人权的保护作用。 2.试论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 3.试论科学立法的原则。
它是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过的真题试卷,属已解密信息,对于报考相关专业考生来说,统考专业课(业务课)科目考研真题对于专业课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通过研究真题除了能了解到什么知识点最重要,考哪些题型之外还能给我们反映出老师出题的难度如何,考试考点及重点范围有哪些,每个知识点的历年出题频率,每个章节的分值比重,各个章节的出题比重,每年都要反复考的知识点等等。考试真题的重要性是任何的习题资料都高,比起网上流行的所谓“复习题笔记讲义”(少数除外,大部分都是以同一资料冠以不同学校名称冒充的资料),真题真实性高、渠道权威、试题原版扫描保证清晰。在考博信息网的考试资料体系中,也是把专业课真题作为最为核心、最为重要的资料提供给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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