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民法学1999年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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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民法学1999年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民法学 1999
一、试述民法的价值观念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25 分)
[解答]民法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漫长的历史发展演变中形成了深厚的文化积淀和浓
醇的精神底蕴,培育了博大精深的民法文化,产生了私权神圣、意思自治、公平、自由、平
等等价值理念、这些理念既是吸纳、包容人类优秀文化成果的结晶,又是人类优秀文化成果
的重要体现。更值得一提的是,民法的这些价值理念对经济法、商法等相邻部门法产生了深
远的影响,下面就分别论述之。
(一)私权神圣的价值观念。私权神圣是指市民社会中的权利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不受
任臂个人或组织的侵犯,非依法定程序不得限制或剥夺。包括三层基本涵义:(1)民法以充
分创设和保障私权为己任,即私法本位;(2)任何私权均受法律的平等保护,具有不可侵犯
性,非依法定程序不受限制或剥夺;(3)人格神圣和所有权神圣是私权神圣的重点。由私权
神圣观念可推知,民法不仅要为市民社会的主体充分地创设权利,在立法上为其享有权利提
供最大限度的可能性,而且为这些已创设的权利提供切实有效的保护,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
方式侵犯自由人和法人的权利,更不允许对权利的非法限制和剥夺。
(二)意思门治观念。意思自治是指在私法领或,每个人得依其自我意愿处分有关私法之
事务,形成私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强调人格独,宣扬人格平等,使人身自由、人格尊严
的观念深人人心,为人权的保障提供了法律机制和社会土壤。在财产关系上,使人们能够自
由处分其私有财产,自主决定参与经济活动,进而鼓励交易,优化资源配置,并可减少公权
对经济关系的侵人,避免官工官商之间的勾结,防止权力腐改而其更直接的法律价值在于:
一是有利于当事人形成权利义务的预期,当事人可根据自己选摹的准据法预见法律行为的后
果,维护法律关系向稳定性;二是有利于契约争议的迅速解决,节约交易成本。可见,意思
自治原则是顺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
(三)公平的价值观。民法上的公平强调在对资源、社会合作利益及负担进行分配的时候,
所有的主体机会均等,地位平等,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各取所求,排除市场外因素的干涉。
它强调刊益与负担分配在特定交易相关者之间的对称性民法对公平价值的评价所选取的参
照系是个别化的,它总是通过对具体分配过程中存在着的时特定交易人的、非合理不利的否
定来实现对社会公平的维护。
(四)自由的价值观。自由是传统市民社会的基本精神,民法作为市民社会的代表法乃是
以自由为根基的。民法上的自由始终以个人权利的弘扬为最终目的,其基本内涵有两个:一
是行为自主,民法自由就意味着主体行为的某种自我选择性,即主体可以支配自己的经济活
动方式,选择做或者不做什么;二是意思自由,即主体行为的意志决定性。它要求任何主体
在经济活动中都仅依自己的个人意志决定行为的内容,排除任何形式的意志强制。总之,民
法上的自由就是个人在经济生活中最大限度地追逐利益的自由。
(五)交易秩序的价值观。民法秩序追求的是交易主体对交易的可预测性、可控制性和稳
定:性,它是对交易安全的强调。民法对秩序价值的追求是通过对个别交易安全的特别关注
来实现韵,它强调主体对交易过程中财产及人身利益的自我保全和控制。
(六)民法的上述五个价值理念对其他部门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比如经济法,在
借鉴、吸收民法价值理念的基础上也树立了公平、自由、秩序等价值观念,虽然这些观念在
一定程度上有所修正。具体说来如下:①经济法的公平观念在注重个人公平的同时,更强调
社会整体的公平,它依靠国家干预这种市场外因素的介入来矫正民法的个别公平观,而且它
总是以个别经济活动与社会总体经济的对比效果作为参照系来评价公平价值的实现。因此,
经济法总是以对社会公平的维护为其公平价值的核心。②虽然经济法对自由价值的追求,远
不如民法热忱,但经济法也以保障和促进一定的经济自由为指向。只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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