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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教育部对学校自主招生的逐步放开,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在整个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质量,现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大连大学2005年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 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工作 
  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学科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专家组组长由各学科点点长担任,组成成员为本学科、专业硕士生导师,导师少于5名的学科、专业可吸收有关人员(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参加,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研究生部负责复试工作的全面协调、管理组织。 
  参加复试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和复试工作纪律,履行工作义务,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违背纪律者视情况追究责任。 
  考生持研究生复试程序单进行复试。每个环节须经负责人签字。未完成研究生部各程序要求的考生,不进行下一步复试程序。复试之后,考生将复试程序单交回研究生部。各学科复试专家组组长负责将本专业每个考生面试记录、成绩等汇总返回研究生部。 
  二、 复试内容 
  复试是初试的补充和深化。复试的内容和方式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综 
  合性,复试应注意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验 
  技术操作能力等。具体内容包括: 
  1、研究生部综合考查考生基本情况,查验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等。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该项工作由研究生部组织实施,听力测试为客观考试,总分20分;口语测试取各位专家的平均分,总分30分,对口试过程进行记录(或录音)。其它具体详见《大连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 
  试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实施方案》。各专业不再进行外语口语测试。 
  3、 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的知识广度和深度。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考场。 
  4、 专业面试。依据专业面试试题,进行问答,重点考核考生知识广度、思维方式、所学知识的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要求对面试过程进行记录(或录音),成绩取各位专家的平均分,满分100分。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初试考试科目之外的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试卷满分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由研究生部安排考场。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 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复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除外)。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复试专业笔试成绩*60%+专业面试成绩*4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总成绩中复试部分成绩总分为180分,108分及格。 
  四、 录取原则及实施方法 
  (一)录取原则 
  1、参加复试考生须符合国家硕士研究生当年入学考试参加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2、凡不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凡不符合硕士研究生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4、对创新能力突出的考生,经学科专家组考核一致认定,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优先录取。 
  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一般为录取人数的120%左右。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成绩若一门不及格即淘汰。 
  (二)实施方法 
  1、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序;在计划招生规模数范围内的按计划内录取,其他为计划外; 
  2、对调剂考生,分专业按总成绩排队,由高分至低分录取各专业所剩指标(部分计划内和计划外指标);其中按计划内录取的考生原则上需同时满足“调剂考生享受计划内指标的基本条件”。对于特殊学科,需经校招生领导小组最终讨论决定是否放宽“调剂考生享受计划内指标的基本条件”。 
  3、调剂考生享受计划内指标的基本条件: 
  ①初试总成绩高于本专业国家分数线20分以上(包括20分); 
  ②统考英语成绩60分以上,且统考数学成绩85分以上;或统考英语55分以上,且统考数学90分以上;(调剂有机化学专业考生英语成绩须60分以上) 
  ③总成绩中复试部分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五、复试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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