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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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推进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力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我省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部署和《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山东省实施2003-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方案》(鲁政发 [2004]43号印发)和《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鲁学位[2004]26号),特制定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坚持“加强基础,拓宽专业,重视实践,培养能力,激励创新,发展个性,讲究综合,提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理念,着眼于服务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立足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规律,以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创业精神和能力”(以下简称“三创”精神和能力)为核心,深入探索研究生教育制度、教育管理运行机制的创新,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培养大批高层次拔尖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山东、提高山东经济社会竞争力奠定坚实的智力基础。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实施,本着“以人为本,创新机制,优化结构,健全体系,提高质量,适应需求”的方针,并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1、具有前瞻性,符合规律性。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为指导,研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认真研究新时期研究生教育特点,特别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成长规律,用以指导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实践。

  2、突出创新性,体现时代性。随着当代科学技术与知识经济的高速发展,各学科的高度分化和又高度融合,人才的培养已经由知识传承为主向创新能力培养为主转变。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最高端,“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创业能力”的培养是研究生教育的核心任务,是建设创新型社会的关键所在。研究生教育“三创”精神和能力的培养是区别于其他层次教育的本质和特点。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计划的项目选题与实施,要突出创新性,体现时代性,并作为研究生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注重地方性、强化服务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实施,要紧密围绕山东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调整研究生培养的学科结构,丰富培养类别,提高培养质量,为山东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和社会发展服务。争取经过较长时期的建设与改革,努力形成适应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中国特色、山东特点,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和运行机制。

  4、注重融合性,彰显前沿性。各学科的高度交叉和融合,是当代高科技与重大科技进步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与此相适应。要重视学科间的内在联系,鼓励相关学科及跨学科、跨领域联合培养研究生。学科交叉性和前沿性强的课题,有易于调动和发挥研究生的积极性、创新性,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5、强调实践性,重视可操作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针对与研究生教育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进行探索、研究、实践与总结。一般不列纯理论研究项目。

  6、注重示范性、增强导向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选题的重点,是那些具有较强推广意义的基础性、普遍适应性项目,应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或对于相关学科建设、对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课题。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经过十年左右时间,努力实现下述目标:

  1、建立起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学科与层次结构比较合理,导师队伍、科学实验与研究等支撑条件比较完善,培养方案、培养方式、研究方向、培养目标及其它环节上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

  2、根据“高层次、高素质、多样化、创造性”的人才培养目标,建立起有利于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以及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性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研究生教育体制和管理运行机制。树立崇尚科学、尊重科学研究的社会价值观念,营造创新氛围,强化“三创”精神和能力的培养。

  3、以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为指导,探索与建立起科学的研究生教育监测、评价体系、信息反馈的督导机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信息管理系统,高效、快捷的反映研究生教育运行动态,及时把握研究生教育的形势、趋向和未来。

  二、主要内容与形式

  全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主要通过以下4种形式予以实施和推动。

  (一) 创新计划项目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选题实行学校、省、国家三级立项制度。并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要求,省级创新计划项目的立项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1、研究生培养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特别是优势与特色学科及相关支撑学科群的建设,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及学科结构优化的研究、建设与实践;

  2、研究生培养方案、导师组、资格考试、开题报告、预答辩、匿名评审、答辩评议、导师回避、培养模式、培养目标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等诸多单元的成熟运转,系统工程的研究、创新与实践,搭建完善的研究生培养机制。

  3、专、兼职导师队伍建设,导师遴选、聘任、责任制的探索、研究与实践;

  4、校校联合、学分互认、优质研究生教育资源共享、校内外研究生培养基地、培养与实验中心、产学研结合模式、开放式研究生教育体系及全过程培养方案与途径的创新性探索与实践;

  5、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其激励、约束、监测、督导等科学运行机制的研究、改革与实践;

  6、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质量等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手段及方案的研究与实践;

  7、研究生管理队伍的培养与建设,新型管理体系、管理模式的研究、改革与实践;

  8、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信息软件、网络与信息传播的研究、建设与实践等。

  (二)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建设

  支持研究生教育加快发展,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与有关用人单位、科研院所等联合建设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社会实际科研需求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有效途径,也是充分发挥在校研究生这一有生创新力量,提高社会相关单位创新竞争力的需要。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社会相关单位的联系,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的密切结合。要充分重视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建设,与科研力量强、实验设备先进的相关单位,联合建立多种形式的校外试验中心或培养基地。在此基础上,将有计划的建设一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校外创新培养基地。

  (三)设置奖励项目,强化激励机制

  表彰和奖励是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创新,容造创新活动氛围,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措施。在继续推进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评选的基础上,设置有关奖励项目,创新激励机制。

  1、继续推进每年一次的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评选,同时设置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关键环节,通过评选优秀学位论文,进一步激励和强化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同时设置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大力倡导科学严谨的学风和勇攀高峰的精神,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对在校研究生在知识创新、科技发明与进步等方面的优秀科技创新成果予以表彰奖励。2006年为首次,以后每年评选一次,与研究生优秀论文奖评选同步进行。获奖项目为省级奖励。

  2、设立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该奖项与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一致,获奖项目为省级奖励,并选拔其中优秀成果推荐参加国家级优秀成果评选。2009年为首次,以后每4年评选一次,与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同步进行。

  3、设立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奖。根据《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鲁学位[2004]26号)中有关“设立研究生优秀导师奖,对为研究生教育做出突出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的精神,设立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奖,获奖项目为省级奖励。2006年首次评选并进行表彰,以后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

  4、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管理奖。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组织与管理,是加强研究生教育“三创”精神和能力培养,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关键。为进一步调动和鼓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工作的积极性,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管理奖。对在加强研究生教育“三创”精神和能力培养,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获奖项目为省级奖励。2009年为首次,以后每4年评选一次,与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同步进行。

  (四)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

  以“启迪智慧、激发兴趣、激励创新”为指导,有计划的组织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学术论坛。研究生学术论坛以研究生培养单位自主或联合举办为主。

  举办学术论坛的目的,是要为研究生提供一个高起点、大范围、多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 在研究生自主开展学术交流和研究活动的同时,充分发挥导师和著名专家的指导作用,通过论坛活动,帮助研究生开阔视野,启迪智慧,培育创新文化,形成鼓励创新、争先创新、勇于创新的理念和氛围,营造良好的创新学术环境,大力推进研究生“三创”精神和能力的培养。

  学术论坛活动围绕若干优势学科群进行。论坛内容包括学位论文宣讲与张贴、学术沙龙、专家点评与咨询、专家学术报告、科技成果展示及有关参观交流活动等。

  三、组织、实施与管理

  (一)我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在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组织与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合作单位等社会多方面的支持与资助。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要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实施创新计划的经费,主要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并列入预算,省给予政策支持与一定的经费资助。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广开门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合作单位等社会多方面的支持与资助。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是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主体。要将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列入单位整体建设和发展重要议程。研究生导师是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决定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研究生是主体、管理人员的创新与科学管理是保障。要充分重视与发挥研究生导师和管理人员在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中的主导、保障作用,激发、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和勇攀高峰的精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和采取有力政策和实施措施,充分调动和支持广大研究生教育、研究生与管理人员参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的积极性,及时总结经验,定期表彰先进。同时,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多种形式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扎实推进各级创新计划的组织实施。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把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与其他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特别要与“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紧密结合,努力实现优质研究生教育资源的开放和共享,充分发挥各项重点建设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要把科研工作与研究生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科研工作特别是重大科研项目对于研究生培养的实战与引领作用。以加强研究生“三创”精神和能力培养为核心,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落实科教兴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做出新的贡献。

·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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