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工业大学硕士报考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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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工业大学硕士报考点公告

    一、我校为北京地区报考点,代码为1105。
    
    二、我校考点只受理在京参加考试并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含推免生)及报考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含推免生)的考生。京外考生报考北京工业大学选择当地报考点。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的要求均完成,报名方为有效。
    
    (一)、网上报名
    
    1、凡拟在北京市报名、考试并报考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北京市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公告1-5)。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考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http://yz.chsi.cn),认真阅读《200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报考我校的考生也可登陆我校研招网http://yanzhao.bjut.edu.cn,点击招生目录-硕士-即可查到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3、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请各位考生早上上网登陆,避免高峰时段,以免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或http://yz.chsi.cn。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牢记报名号。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重新注册、报名、缴费。
    
    4、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参见北京市公告5)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按时到我校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9月18日至24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5、关于报考费
    
    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00〕94号,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02〕072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考生,初试收取报名费40元,考试费100元,共计140元;对在京报考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收取报名费40元;报考“单独考试”考生报考费同统考生共140元;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报考费共200元。
    
    (二)、现场确认
    
    所有在北京市报名、考试并报考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的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我校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每日8: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工业大学知新园二层报告厅。
    
    3、确认程序: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持军人身份证件)和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学历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及现场确认时注意事项
    
    1、单独考试、推荐免试:只能填报一个学科专业。
    
    2、应试的外语语种、业务课按招生专业目录若可选择,必须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注意查阅有关报考条件,应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复试时要求带原件核查)。
    
    4、通信地址、人事档案地址一定要详细(包括省、市、县等地址及单位名称)填写,以免影响邮寄准考证及成绩单等。到我校自取准考证或成绩单的考生请在报名信息表备用信息1注明。
    
    5、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6、现场确认时,所有考生须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否则不予受理。
    
    7、北京工业大学接收的推免生到所在学校研招办获取网报校验密码,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接收的推免生与所在学校研招办联系,获取网报校验密码,并于2008年10月2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7392533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联系电话:010-67392365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5761009    010-5116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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