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第五届全国法律硕士教育论坛隆重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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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第五届全国法律硕士教育论坛隆重举行

12月26-27日,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第五届全国法律硕士教育论坛在北京友谊宾馆隆重举行。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丁露、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文理医处处长黄宝印、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志攀、朱勇,副秘书长姜晶、韩大元以及部分委员和来自全国115所具有法律硕士培养资格的培养单位的代表共计220余人出席会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司法部门的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法学院副院长兼法律硕士工作委员会主任龙翼飞、法律硕士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力宇、院长助理兼法律硕士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冯玉军等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主要内容分为两个专题,第一个专题是法律硕士教育发展与高素质政法队伍建设,第二个专题是全面提高法律硕士培养质量。在会上,丁露司长代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讲话,对法律硕士教育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和希望。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副主任委员吴志攀做了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教育工作报告。黄宝印处长介绍了教育部关于专业学位培养的总体思路与布局。首批获得法律硕士培养资格的“八大院校”就法律硕士人才培养问题进行了经验介绍及建议。根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的要求,法学院朱力宇教授、冯玉军教授分别向会议提交了题为《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经验、问题和对策》、《硕士教学的机制创新与改革前瞻》的论文,并就会议主题和与会代表进行了广泛探讨和交流。

26日晚,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召开2009年年会。通报了第二届指导委员会工作基本情况,就今后一个时期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基本工作思路、工作规划和重点听取意见和建议;通报国务院学委员会教育重点课题《中国法学学位体系和人才培养改革研究》进展情况,部署有关工作。

27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有关培养单位就诊所法律教育、在职攻读法律硕士教育、双导师制度、教学方法、论文写作、就业等专题做了汇报。

最后,姜晶副秘书长对教指委2009年会暨法律硕士教育论坛进行了总结。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代表人民大学法学学院向与会的各位领导与代表致以衷心感谢及新年问候,并对明年法学院的60周年院庆活动暨第六届全国法律硕士教育论坛的举行作了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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