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中国研究生师生比例合理吗(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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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中国研究生师生比例合理吗(组图)

图1 1998—2008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人数(单位:万人)及增长率图2 培养研究生的科技工作者比例图3 指导研究生10人以上的科技工作者所占比例

■ 编者按

近来,知名教授的学术不端行为屡见报端,其原因往往是学生假借老师的名义剽窃他人成果。这就引发社会的众多议论,其中批评教授招收研究生过多,难以全面负起教育、监督责任是比较普遍的意见。我国科技、教育工作者招收、指导研究生是否过量?请关注“科技年度报告”系列之五

■ 相关数据

研究生数量快速增加是从1999年开始,至2008年招生人数44.64万人,较之1998年增长了515.72%。

年份 研究生招生人数(万人) 增长比例

1998 7.25 14.06%

1999 9.22 27.17%

2000 12.85 39.37%

2001 16.52 28.56%

2002 20.26 22.64%

2003 26.9 32.77%

2004 32.63 21.30%

2005 36.48 11.80%

2006 39.79 9.07%

2007 41.86 5.20%

2008 44.64 6.64%

研究生师生比:合理吗

文·本报记者 赵凤华 实习生 张华 综合报道

2008年下半年,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委托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课题组,组织开展了五年一次的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此次调查按照多阶段随机抽样原则设计抽样方案,依托分布在全国的209个调查站点(包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区县基层站点)开展自填问卷调查,覆盖了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和自然科学教学人员等五类科技工作者。调查共发放问卷32100份,回收合格问卷30078份,有效回收率为93.7%。调查内容涉及科技工作者的工作、科研活动、学习、交流、生活等各个方面。其中,科技工作者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研究生培养。

研究生培养是我国当前研究型人才培养的最主要途径之一。我国自1999年开始,研究生招生数量明显增加(见图1),而研究生导师却没有相应增长。在这种状况下,研究生培养质量如何保障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数 据

一成以上科技工作者承担培养研究生任务

在我国一成以上科技工作者承担着培养研究生的工作任务。所有科技工作者中,目前正在招收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比例为10.9%。

高等院校和高级职称的科技工作者这一比例更高。高校科技工作者的这一比例达到38.3%,科研院所为12.4%,医疗机构为5.3%,其他各类机构相对较低,均不足1%。

正高级职称者承担培养研究生任务的比例为61.0%,副高级职称者为18.3%。高等院校的这两个比例分别为86.2%和49.8%,研究院所分别为54.0%和14.7%。(见图2)

近1%的导师指导的在读研究生在20人以上

在我国每个研究生导师同时指导的在读研究生人数较多,高校、正高级职称者更多。招收研究生的科技工作者(研究生导师),人均指导在读研究生5.4人。其中,正高级职称者人均指导6.7人,高校为6.0人,高校中的正高级职称者更高达7.8人。

15.7%的研究生导师指导的在读研究生在10人以上(含1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为24.9%,高校的这一比例为19.3%,高校中的正高级职称更高达32.4%。(见图3)此外,还有近1%的导师指导的在读研究生在20人以上,有的甚至达到30人。

我国研究生导师的人均指导人数超过了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上限水平。例如,美国高校中每个导师同时指导的研究生人数一般为2—3人,5—6人属较高水平。香港中文大学规定,每个教授同时指导的研究生数量不能超过6人,超过者需向学校备案并做出解释。与美国和香港进行比较,按每个导师同时指导研究生6人为上限,我国的研究生导师中,超过这一上限水平者占了近三成(28.1%),正高级职称更高达40.3%,高校科技工作者为33.6%,高校中的正高级职称者更几乎高达半数(49.8%)。

分 析

导师指导研究生过多,不仅难以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还会影响科技工作者的其他业务工作。首先,指导老师很难有精力做到对每个研究生精心指导;其次,指导老师很难保证有足够的课题和经费,为每个研究生提供充足的生活费用和参与研究的机会;最后,高层次科技人员一般也承担着较重的科研任务,过量招收指导研究生必然影响本人集中精力进行科研工作。造成科技工作者指导研究生数量过高的原因又是多方面的:

宏观环境:扩招导致研究生数量骤增

高等教育部门近年来的急剧扩招,是造成研究生导师人均招收研究生数量不断冲高的宏观环境。据统计,1998—2004年间,我国在校研究生的数量增长了312.2%,研究生导师却只增长了一倍。这样的研究生和导师数量的增长差距,使得导师不得不同时指导更多的研究生。

经济原因:培养经费按人头发放给导师

不尽合理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对指导老师争取更多的研究生名额具有激励作用。

目前,我国研究生的培养经费主要来自教育部门拨款。教育部门按照招收研究生的数量向学校提供培养经费,学校按照所带研究生的数量向指导老师提供经济补贴;与此同时,指导老师对所带研究生却没有经济上的责任。这使得培养和指导研究生成为有利可图的活动,客观上激励了指导老师们争取更多的研究生资源。

研究生培养结构失调:科研机构尚有余力

我国教育管理权力的狭隘性导致有能力指导研究生的高层科技人员的教育指导能力难以充分发挥。目前我国的研究生培养主要集中在政府公共科技资源集中投入的公立教育、科研机构中。根据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的规定,大学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承担研究生教育的任务。因此,与大学相比,目前科研机构培养研究生的机会相对较少。

然而,我国科研机构的高层次人力资源十分丰富,科研机构中的科学家、工程师达到32.9万人,科技经费为1207亿元;而高等学校的科学家、工程师只有24.8万人,科技经费612亿元。对比研究生培养的倒置分布,显然科研机构大量的高层次科技人员未能充分发挥其本身具有的高水平研究指导能力。这是教育主管部门限制科研机构培养研究生政策的直接结果。

此外,教育部门以研究生的培养数量来评估高校绩效,高校以指导研究生的数量来评估教师绩效,也是导致这一问题的重要制度性原因。

建 议

放开政策限制,鼓励科研机构研究员指导硕士生

教育部门应进一步放开科研机构招收博士、硕士的制度与政策限制,或采取具体措施鼓励科研机构研究员进入大学联合指导研究生。目前,博士、硕士点的审批与管理制度应不断深化改革,消除门户之见,扩大科研机构招收博士、硕士的数量,使我国高层次科技、教育人才资源与研究生资源的匹配和布局更加合理,减轻大学教授指导研究生的压力。

如果因为体制或政策问题暂时难以突破,亦可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科研机构与大学的联系,将科研机构的研究力量更多地引导进入指导研究生的工作中。

确定指导研究生数量上限为6名

研究确定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数量的合理标准。按照国际经验,一位导师一般同时指导2—3名研究生效果较好;5—6名是导师精力许可范围内、能够保证培养质量的上限。考虑到我国研究生培养的现状,按照一个导师一年招收1—2名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计算,3年内同时指导的研究生数量应为3—6名。

一般情况而言,可考虑把6名作为上限。具体的数量标准应通过深入研究来确定。

根据师资力量确定研究生招生规模

严格控制每个导师指导研究生数量,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一方面,教育部门要统筹考虑研究生招生规模与现有的师资力量,依据现有师资力量确定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另一方面,在对高校绩效进行评估时,应放弃以研究生的培养数量为指标,代以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考核标准,以遏制各高校盲目扩张的冲动。

改革研究生招生机制和经费分配机制

逐步改革现有的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机制,改变研究生培养经费的分配机制。逐步改变由学校、院系向导师分配研究生名额的做法,借鉴欧美高校的普遍做法,要求导师根据自己的课题经费多少设立相应的“助研”岗位,承担所招研究生的研究费用和部分生活费用。这样,导师可以量力而行,在利益、成本均衡考虑的基础上,自主确定招收研究生的名额。当然,这种做法需要考虑不同学科的特点,人文和社科学科应不同于理工科学科。

改革导师资格认定制度

改革研究生导师的资格认定和业绩考核制度,以教师的科研能力而非职称、年龄作为其指导研究生的资格和数量的标准。尤其是要选拔有能力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改变研究生资源过于集中于年龄较大、高级职称的科技工作者手中的现状。此外,在科技工作者业绩考核方面,也应尽量将指导研究生的具体数量与工作量考核脱钩。

■ 延伸阅读

学术交流障碍:会议费用过高排在第一位

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显示,科技工作者参加学术会议面临的主要困难依次为:会议收费太高(34.5%),缺乏信息、没有机会(33.7%),没有差旅经费(29.7%),没有时间(24.4%),领导不支持(13.9%),会议学术水平低(3.9%)。

调查发现,单位类型不同,学术交流面临的障碍也不同。在“缺乏信息和机会”方面,大型企业(43.6%)和技术推广服务组织(38.7%)的科技工作者比科研机构(26.1%)和高校(21.7%)更为突出;在费用方面,51.3%高校科技工作者认为会议收费太高,43.2%认为缺乏差旅经费,明显高于其他单位人员;在时间方面,医疗卫生机构的科技工作者表示“没有时间”参加学术交流的比例高达三分之一(33.5%),远超其他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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