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报考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向校外调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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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报考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向校外调剂程序

     一、按教育部规定,各招生单位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考生首先应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进入调剂系统,在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二、调剂招生单位审核考生的网上申请,并决定考生是否参加复试。
 
    三、调剂招生单位组织调剂考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并为调剂拟录取的考生出具拟录取函。
 
    四、被拟录取考生凭调剂招生单位出具的拟录取函,向我校递交个人调剂申请,填写《报考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向校外调剂申请表》。我校根据考生本人调剂申请和接收招生单位的拟录取函,审核其初试成绩是否符合调入地区国家相应复试分数线。通过后及时出具《报考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由我办按教育部要求,通过机要方式将考生《调剂表》和初试试卷寄至调剂招生单位(注:我办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考生本人不能携带试卷。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或军人证件)等有效证件、调剂单位的拟录取接收函和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报考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向校外调剂申请表》到我校进行办理(考生本人调剂申请去向和拟接收的调剂单位名称须一致。不一致者不予办理)。
    2.调剂考生若符合兰州大学复试分数线者,须经报考学院或研究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意。
    3.如果考生不能亲自到我校来办理调剂手续,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军人证件)、考生的委托书、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调剂单位的拟录取接收函和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报考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向校外调剂申请表》。
    考生也可通过传真形式办理。考生将身份证、第二志愿调剂单位的拟录取接收函和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报考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向校外调剂申请表》传真至兰州大学研招办(0931-8915216)。
    4.考生本人的调剂申请书和委托书上的签名不能打印,调剂申请书的考生签名必须本人手写。且本人签名笔迹应与其初试试卷上的姓名书写笔迹一致,不一致者不予办理。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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