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安排及录取办法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分数线 >> 正文 河南师范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安排及录取办法

考研试卷库
河南师范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安排及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校和学院两级研究生招生领导机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各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若干由5人以上的专家(副高以上职称)组成的复试小组,设立组长一名。

  三、复试

  1.基本要求

  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执行全国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合格生源较多的专业可适当提高。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语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应携带英语专业四级证书原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考生自述(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特长爱好、外语水平和专业兴趣),要求本人用钢笔书写在B5纸上,不得采用其他形式,如打印件;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单位红章,方可有效)。

  (7)上述材料考生复试报到时到研究生处交验有关证书的原件;到学院参加复试时,由学院再验原件并存复印件和考生自述,待复试结束后与复试记录一并交研究生处。

  (8)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 实施办法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时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入场。发现冒名顶替者,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

  (1)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倍。

  (2)复试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①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50分。各招生学院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命题,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美术教学论方向由美术学院组织技能测试。

  ②外语加试

  外语(包括英语、外语专业的二外)加试全校统一组织,由研究生处负责,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英语听力部分由校外语广播电台播放(考生需自带收音机 、耳机和2B铅笔,收音机波段为FM:73.9兆赫),非英语的听力在考场用录音机播放。

  ③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由各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组成若干个面试小组进行面试。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以备核查。面试可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式,也可采取科研成果报告、实验技能演示等形式,面试小组成员分别按满分100分当场给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内容包括业务知识及外语口语,具体内容由招生学院确定。面试内容各学院应在复试记录中认真记录。

  四、录取

  1.复试成绩占考生最后总成绩的30%.其中外语8%,专业课7%,面试15%.

  2.外语复试成绩低于所报考门类基本录取分数线15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本科主干专业课程2门,每门成绩不得低于55分,否则不予录取。

  4.复试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5.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研究生处汇总,并按比例计算出考生的最终成绩,张榜公布,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公费指标必须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调剂生一般不享受公费。

  7.校内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已经参加了报考专业复试环节笔试科目考试的考生进行调剂,调入专业可不再进行笔试,但必须重新组织面试。

  五、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体验。体检由校医院进行。体验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专业对体检有特殊要求者书面报研究生处和校医院。

  六、日程安排

  1.4月14日报到 ,报到时间截止到晚上8:00,逾期不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机会;

  报到地点:研究生处。

  2.4月15日上午考试英语,下午考试专业课。

  3.4月16日上午体检,下午面试。

  4.4月17日同等学力加试,上午一门,下午一门。

  5.4月18日考生查看复试结果,办理有关录取手续。

·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