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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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

南京大学200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2003年是硕士生入学考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的第一年,是听力测试成绩正式计入总分的第一年,是全面实行差额复试的第一年,是允许我校在招生规模内自主划线、自主录取的第一年。为保证硕士生招生工作改革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既维护考生权益,又维护学校声誉,特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 各院(系)的复试工作由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 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随机抽题、随机分组、复试记录及密封改卷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系)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院(系)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复试人选 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包括计划内与计划外人数)的120%(复试人数及拟录取人数的计算均包括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单考生、联考生、调剂生),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可以放宽到150%。 按照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要求)及《南京大学200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有关说明,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三、复试形式 “加大复试权重,扩大学校自主权,更全面地对考生进行考查,提高新生质量,是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的重要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等。复试形式分笔试(包括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等)和面试(包括口试、实验、实践操作等)两种,各院(系)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形式。 复试的具体内容、笔试科目及要求参见《南京大学200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院(系)的复试说明 四、复试分数 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150分,一般是将复试成绩记入总分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计划内外。有特殊说明的参见《南京大学200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院(系)的复试说明。 1、选择笔试和面试形式,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50分的院(系): 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B组方向的考生(按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社会学系、中文系、外国语学院、高教研究所、信息管理系、物理系、电子工程系、城市资源系(包括环境科学专业的环境地理方向)、生命科学院、软件学院、、计算机系、材料系、医学院、建筑研究所。 2、选择笔试和面试形式,笔试满分150分,面试做参考(面试成绩不记入总分)的院(系): 商学院、法学院、政治系、历史系、新闻系、国际关系研究院(其中国际政治专业按政治系要求执行,国际关系、民族学专业按历史系要求执行)、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学院(其中环境科学专业的环境地理方向按城市资源系的要求执行)。 3、选择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50分的院(系): 哲学系、数学系、天文系、大气系、地球科学系。 五、破格复试 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少数业务能力突出的考生可以破格复试。 1、破格条件 (1)初试成绩总分在报考专业名列前茅,单科略低(第一或第二门课5分之内,第三或第四门课10分之内); (2)具有学士学位(含能准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3)研究能力较强,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1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 2、破格程序 本人申请——2名专家推荐(所报考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报考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商定。 六、其他 1、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完毕后,各招生院(系)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特别是复试不合格或复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不能录取的考生。 3、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严格复试。应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由招生院系命题,研究生院组织考试),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单考生、统考生、联考生分别划线。单考生除正常复试外,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听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 一、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50分的院(系)复试方案: 中文系 一、初试合格者,按专业课及外语总分排序,1:1.2差额复试。 二、复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同等学力考生另加两门笔试科目。 三、复试内容:按报考志愿(二级学科)考核专业课内容。 四、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内择优录取。按考生初试第二、第三、第四门成绩及复试笔试、面试(其中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50分)的总成绩,由高到低,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录取。 附一:二级学科考试科目 050101文艺学 文艺理论专题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题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现代汉语专题、古代汉语专题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 中国古代文学史专题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古代文学史专题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专题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外国文学专题 050405戏剧戏曲学 戏剧与戏曲专题 附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050101文艺学 外国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一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一 050203汉语言文字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一 050204中国古典文献学 古代汉语 文艺理论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古代汉语 文艺理论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外国文学 文艺理论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二 文艺理论 050405戏剧戏曲学 戏曲方向同中国古代文学,其余同中国现当 代文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一、根据初试成绩,按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复试内容:1、笔试《计算机知识》(满分100分); 2、口试(满分50分)。 三、考试排名:以初试总分+复试总分的方式排名,择优录取。 社会学系 一、复试资格 符合学校规定的单科及总分要求者,以总分排序,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率为1:1.2。 二、复试办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含三方面内容:论述题(自由发挥题)20分,基本方法定量计算题20分,名词解释60分(共10小题,每小题6分,属最基本题,面较广)。 2、面试:分别由三个教研室分组进行,主要是对学生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满分50分。 三、录取办法 复试考生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累加,确定最后排名,按先后次序录取。 外国语学院 一、初试单科成绩、总分达到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基础英(俄、法、德、日、西班牙)语和基础语文两门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各专业根据排名由前到后、以1.2倍于录取人数的名额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为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段主干课程。 二、笔试与面试科目详见《南京大学200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笔试阅卷形式与初试阅卷形式相同,密封改卷。 三、各专业按考生初试第三、第四门成绩及复试笔试、面试(其中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50分)的总成绩,由高到低、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录取,对复试中口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高等教育研究所 总分650分,初试500分,复试150分。 一、根据初试成绩,按1 : 1.2比例决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成绩150分,其中 1、高等学校管理学(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考察:笔试25分,口试25分。 *复试中的任何一门课程如果低于满分60%的分数,则淘汰。 三、初试与复试成绩加起来,按总分重新排名。 四、同等学力者加试二门课程:教育心理学、教育研究方法,分数不计入总分排名,但任何一门课程低于60分,则淘汰。 信息管理系 一、复试人选:初试合格者,按照招生计划的1:1.2的人数确定复试人数。 二、复试方式:面试;笔试,科目见《南京大学200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操作方式: 1、面试:由专业的主干课教师出试题,做成试题签,由考生当场抽取,并做答,根据回答情况,面试小组的成员打分,总分50分。 2、笔试科目为卷面分数100分的试卷,闭卷在2小时内完成。 四、录取方法:按初试中的第三、第四门课及复试成绩总分排序。 物理系 一、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复试分为笔试(满分100分,约占总分15%;初试成绩共500分,约占总分77%)与口试(成绩分4档:优、良、及格、不及格,优秀折合50分,约占总分8%;不及格者若初试和复试笔试优良,组织专人再审核)两种形式。 三、笔试办法及内容: 按硕士专业划分,由各专业小组负责命题。命题原则为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理论物理专业复试科目:热力学与统计物理学 凝聚态物理专业复试科目:初试选固体物理的,复试选量子力学;初试选量子力学的,复试选固体物理。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专业复试科目:量子力学; 光学专业复试科目:量子力学; 生物物理学专业复试科目:生物化学; 微电子和固体电子学专业复试科目:半导体物理; 四、口试办法及内容: 由各硕士专业点组成复试专家小组,准备多套口试题目组,制定答题评分要点;由考生在预先准备好的题目中随机抽取。口试内容:物理学的基本概念及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 五、以初试总分+复试总分之和重新排序,择优录取。 电子科学与工程系 一、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满足学校的统一要求,并达到电子系分专业面试资格线;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一般为1:1.2。 二、复试内容:本专业大综合; 三、复试形式:面试(含英语口试、专业课面试,满分50分)及笔试(满分100分); 四、考核人员:按招生专业成立专家组,每组专家3-5人; 五、录取:以初试总分+复试总分之和重新排序,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城市资源系 一、符合学校规定的单科及总分要求者,以总分排序,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率为1:1.2。 二、复试分笔试(满分100分)和面试(满分50分): 综合复试分英语和学科综合,由系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部为笔试; 专业复试为专业英语和专业综合,由各教研室组织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3名副教授以上教师),复试形式由教研室自定,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需加试快图设计,地图学与GIS专业需加试上机考试。 三、复试结束后,按专业将复试成绩相加,进行排序,按1:1.2的比例进行淘汰,确定录取名单。 生命科学院 一、符合学校规定的单科及总分要求者,以总分排序,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率为1:1.2。 二、复试科目(满分共150分): 笔试:专业英语; 面试:英语口语、专业综合知识、实验技能等。 三、排名及录取方式: 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软件学院 一、符合学校规定的单科及总分要求者,以总分排序,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率为1:1.2。 二、复试形式: 笔试:离散数学、数据库,满分100分; 面试:软件知识+英语口语,满分50分; 三、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取。 材料系 一、组成3人以上、由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 二、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50分。笔试内容:材料系专业基础课,包括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材料表征、材料科学与工程、薄膜工艺、非金属工艺等。面试:复试科目:专业英语及专业基础知识。 三、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计算机系 一、确定复试名单原则 严格从高分到低分,兼顾考虑单科成绩,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方法 1、笔试:两门专业课1张试卷按100分计。《编译原理》40分,《离散数学》60分。 2、口试:综合科目(理论与实践知识,以中文形式问答);英语口语(以回答问题形式)。口试成绩按50分计。 3、同等学力除参加上述复试外,另外笔试两门专业课(参考书为:《计算机组成与结构》,徐福培著,蔡士杰审,电子工业出版社;《计算机网络》,谢希仁著,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另外计分,供录取参考。 三、录取方式 按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的总和重新排队,确定录取名单。 医学院 一、严格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形式: 1、笔试:科目详见《南京大学200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 2、面试:专业英语、临床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考核,由各专业3-5专家组成面试考核组,满分50分。 三、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建筑研究所 一、研究所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1:1.5。 二、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第一天:6小时快图,满分100分)与面试(第二天,满分50分)。 三、按初试与复试成绩总和进行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二、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笔试满分150分,面试做参考(面试成绩不记入总分)的院(系)复试方案: 商学院 一、复试资格 符合学校规定的单科及总分要求者,以总分排序,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率为1:1.2。 二、复试办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详见《南京大学200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成绩满分为150分。 2、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由各专业3-5名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组对考生进行考核。 三、录取办法 1、以初试成绩加复试笔试成绩的总分排序,从高分至低分录取; 2、面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复试办法 一、复试资格 全国联考分数总分超过230(含230分)、单科最低分数超过50分(含50分,综合考试最低为100分)、政治及格的考生;获得学士学位满8年、联考总分240分以上者,可以将外语降低到45分。 二、复试时间和相关安排 2003年4月5日、6日两天。具体时间,在复试通知书上注明。(复试通知由研究生院下发,时间大约在本月底) 三、复试办法 1.复试形式为面试。 2.复试目的是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涉及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这些知识的应用。具体内容为:(1)英文考察为用英文作自我介绍;(2)回答抽取的两道专业基础知识应用题;(3)回答面试专家提出的问题。复试题目灵活多样,评价标准由复试小组专家掌握。 3.复试小组由3位专家和1名秘书组成。 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大专起点考生不再加试其它课程。 6.差额比例大约为20%。 四、录取办法 将联考成绩(不含政治)与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至低分重新排序;从高分至低分录取至招生名额数为止。 历史系 一、复试资格 符合学校规定的单科及总分要求者,以总分排序,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率为1:1.2。 二、复试办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2、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由各专业3-5名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组对考生进行考核。 三、录取办法 1、以初试成绩加复试笔试成绩的总分排序,从高分至低分录取; 2、面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法学院 一、复试资格 符合学校规定的单科及总分要求者,以总分排序,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率为1:1.2。 二、复试办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成绩满分为150分(笔试科目除法学理论专业增加法理学外,其他各专业均与招生简章相同)。 2、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由各专业3-5名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组对考生进行考核。 三、录取办法 1、以初试成绩加复试笔试成绩的总分排序,从高分至低分录取; 2、面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法律硕士复试方案 一、复试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总分150分,其中: 1、笔试部分100分,内容包括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 2、面试部分50分,内容包括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 二、同等学力者加试内容为:中国宪法、中国民法 三、其他问题统一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执行。 政治系 一、复试人选: 符合学校规定的单科及总分要求者,以总分排序,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率为1:1.2。 二、复试形式: 1、专业课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科目已写入《南京大学200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 3、专业基础面试。 三、排名方式: 1、外语水平测试与专业基础面试,只就考生是否具备录取资格作结论,不影响排名。 2、专业课1门,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3、复试考生在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基础面试合格的基础上,将初试成绩和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累加,确定最后排名,按先后次序录取。 新闻系 一、复试形式:笔试(满分150分)和口试 1、复试笔试科目 (1)新闻学专业:中外新闻事业史; 指定用书:《中国新闻史》董秦、蒋含平著,黄山书社; 《外国新闻事业史》张隆栋等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传播学专业:广告理论与广电理论; 指定用书:《现代广告理论》丁柏铨主编。黄山书社; 《当代广播电视概论》陆晔、赵民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 2、复试口试 内容:分专业口试相关的专业综合知识。 二、复试与实际录取 1、复试人数与实际录取人数,采取1.2:1的比例进行复试; 2、复试口试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口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以初试、复试笔试成绩的总和排序,严格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 化学化工学院 一、
复试方式 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笔试 口试 笔试(满分150分):无机化学和分析化学实验 参考书:《大学化学实验》南京大学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综合化学实验》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大学、兰州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口试:专业外语口语和专业综合知识 大学化学 化学原理
二、录取方法: 差额复试,按1: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后,复试笔试成绩与初试专业基础课成绩(第三、第四门科目)相加,重新排名(口试成绩供参考),确定录取名单。 三、申请免考复试笔试科目的条件: 对于达到复试条件的同学,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复试考试中的笔试科目: 1、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排名第一); 2、在本学科SCI学术刊物上发表两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3、跨专业的考生。此类考生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向化院提供科研成果原件。化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对提出免考复试考试科目的申请人进行评审,决定是否予以免考。 4、单考生按学校规定录取。 环境学院 一、每个专业、方向复试的具体内容为笔试(专业课,满分150分)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相结合。其中笔试为: 环境化学方向 考 环境化学或环境监测 环境生物学方向 考 普通生态学 环境规划与管理方向 考 环境规划与管理 环境工程专业 考 环境工程学 面试:综合科目、英语口试 二、录取办法: 严格执行差额复试;按照1: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后按照复试成绩与初试专业基础课成绩(第三、第四门科目)相加,重新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三、选择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50分的院(系)复试方案: 哲学系 一、根据计划内外招生名额,以初试总分为据,以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满分150分)。综合面试由各专业考评小组进行,范围为专业课和综合素质测评。其中“谈谈已往学习情况及对本专业的认识”必答题。专业测评范围:外国哲学专业为“西方哲学”,其他专业与专业名称相同,在备选题目中随机抽取两题当场回答。考评小组还可追加其他问题。外国哲学专业全体考生加试(笔试)专业外语(占复试总成绩中的50分)。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两门专业基础课:“认识论基础”和“辩证法基础”,外国哲学专业全体考生加试(笔试)专业外语。 四、以总成绩(初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序确定差额及计划内外录取名单。 数学系 按1:1.2的比例进行复试。复试是口试形式的综合考试,不定具体科目。最后的成绩以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天文系 一、复试形式:面试(满分150分) 二、时间地点:南大天文系,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三、复试人选:初试成绩满足学校的统一要求;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一般为1:1.2。 四、录取:口试不通过,取消资格;口试通过者,成绩计入总分。 地球科学系 一、按专业组成3-5人、由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  二、复试采用口试(满分150分)的办法。 三、采用差额录取。 大气系 一、复试组织 我系复试工作由我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2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3—4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二、复试人选 按照学校规定的差额比例、复试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三、复试内容 气象学专业:计算方法、数值天气预报;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学专业:计算方法、空气污染气象学。 参考书目参见《南京大学200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中大气科学系的说明(http://www.kaoyantj.com/kaoyanbroshuo/brochnanda03.htm研究生招生)。 四、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面试的办法,两门课共150分,各占50%。将复试成绩记入总分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及计划内外。面试不合者不予录取。 南京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报考学科门类 总分基本要求 前2门单科要求 后2门单科要求 备注
哲学 320 50 85 *计算机系与软件学院第4门课的分数线定为75。
经济学 330 55 90
法学(不含法律硕士) 330 55 90
教育学 320 50 85
文学 325 55 90
历史学 325 55 90
理学 315 50 85
工学* 315 50 数学一80
业务课85
医学 315 50 85
管理学(不含MBA) 330 55 90
法律硕士 330 50 80
MBA 政治不低于60分,英语、管理不低于50分,综合不低于100分,联考总分不低于230。 取得学士学位满8年及其以上者,政治不低于60分,英语不低于45分,管理不低于50分,综合不低于100分,联考总分不低于240分。
单考 335 50 75
1、各院(系)在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生源充足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向上调整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具体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2、照顾的考生及幅度: 目前在内蒙、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重庆、四川、陕西工作且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10分;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须提交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证明及核验身份证原件),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10分。 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等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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