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2007年考研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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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2007年考研复试办法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加强和改进复试工作对于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做好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0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负责、校纪委和研究生部有关人员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管理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学院应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由5人或5人以上人员组成,由院长担任组长,一般要求有

  一名院分党委负责人作为成员。有亲属(如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等)报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遵循回避原则,不得直接参与亲属的复试工作。各院系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各单位的复试工作细则应在复试前三天向考生公布,同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管理

  (一)全校复试录取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统一负责。

  (二)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复试小组,制定本专业(或学科)具体的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立组长1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三)各学院在复试前,应对参与复试的教师进行培训,了解招生政策,增强复试教师的责任感,熟悉复试工作的基本规范。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四)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履行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职责,并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招生院系应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

  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各学科的具体情况,按从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科(或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应为我校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具体比例视我校的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确定。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各院系应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还应提供其大专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等。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命题和阅卷

  复试科目的命题、阅卷、评分工作均由研招办负责,考试安排由各院系负责。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文件精神,严防泄题、漏题。

  (四)复试时间、方式

  1、各院系应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安排复试,并提前通知考生,负责落实、统计复试科目。

  2、复试方式以笔试(含英语听力测试及业务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和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考查)为主,各院系可根据特殊要求,适当增加其它考核方式。

  3、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

  四、复试内容及评分

  (一)笔试(含英语听力测试及业务课笔试)

  1、英语听力测试

  听力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50分,学校通过电台统一

  播放录音,考生须自备收音机(调频FM86.7兆赫)、耳机、2B铅笔、橡皮,考试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小语种听力考试单独安排)。

  2、专业笔试(MBA考生笔试政治

  考生须查阅招生简章,选择一门复试科目,由学院将统计数据报我校研招办。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要与我校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2.5小时,具体由各院系确定。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属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科目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为每科2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考查)

  1、面试内容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口语应用能力,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予以考核。形式主要以口试为主,也可进行笔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查,根据学科特点,面试的具体方案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2、面试办法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一般应采取随机抽签

  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

  (2)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面试情况要认真、详细记录。

  (3)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3、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有下列情形之一,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②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五、复试及录取

  (一)在学校领导的统一部署下,我校将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二)复试采取按学科计划招生人数差额复试的办法,各学科的录取和复试人数比例一般控制在1:1.2左右。多余部分的考生,各院优先安排调剂到院内、外相关学科,并参加相应学科的面试。

  (三)各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将对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按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差额淘汰。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必须合格。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决定最终录取名单。

  六、注意事项

  (一)复试考生报到时请携带本人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不含MBA)还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和有进修过十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

  (二)“单考生”复试前须将毕业证原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交毕业证原件者不予复试,私自参加复试成绩无效。

  (三)参加复试的少数民族应届生和拟录取的双少生(指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录取时应提交定向协议书、委培合同书、公证书、身份证,应届生还须持有本科入学登记表和户口所在地证明。否则,不能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政策。

  (四)考生须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否则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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