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5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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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5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基本要求 政治 / 外国语 业务课 1/ 业务课 2
哲学 [01] 330 50 75
经济学 [02] 360 55 80
法学 [03] 340 55 85
教育学 [04] 330 55 80
文学 [05] 335 55 85
理学 [07] 数学 [0701] 340 50 75
物理 [0702] 化学 [0703] 310 50 75
工 学 [08] 控制 [0811] 计算机 [0812] 340 45 68
通信 [0810] 材料 [0805] 330 45 68
仪器 [0804] 320 45 68
机械 [0802] 电子 [0809] 电气 [0808] 315 45 68
光学 [0803] 环境 [0830] 土木 [0814] 化工 [0817] 交通 [0823] 生物 [0831] 305 45 68
力学 [0801] 航空宇 [0825] 动热 [0807] 船海 [0824] 武器 [0826] 295 45 68
管理学 [12]( 不含 [120280]) [1201] [1202] [1204] 335 55 80
软件工程硕士 [081280] 310 45 68
工商管理硕士 [MBA][120280] 2 门联考总分不低于 175 ,单科不低于 55 ,综合不低于 110 。 工作 10 年以上的考生,联考总分降 5 分,其它条件不降。
双少考生( A 类考生) 总分降 10 分,单科不降分。
西部考生定向或委托( B 类考生) 总分降 5 分,单科不降分。

*A类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B类考生:工作单位在内蒙(15)、贵州(52)、云南(53)、西藏、甘肃(62)、青海、宁夏(64)、新疆(65)、广西(45)九省(区),或重庆(50)、四川(51)、陕西(61)三省(市),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

  说明:

  1、一志愿上线考生有复试资格,请上网查询(www.buaa.edu.cn)或向报考院(系、所)咨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2、我校各专业复试均实行差额复试,并测试外国语听力、口语能力,请考生作好准备。

  3、我校各院系复试时要审查考生的报考、学历和身份等相关材料,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大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参加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还需交验学生证,入学报到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

  4、参加材料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学院、机械学院、管理学院的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按院系统一要求参加个性特征测试,测试结果仅供学校群体特性研究使用,不计入个人复试成绩。

  5、所有复试拟合格考生需参加政审,部分考生需按要求签定自筹经费协议或定向委培协议、领取调档函等。2005年拟录取考生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一年后复查,复查合格者可以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6、符合照顾优惠条件才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0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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