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长沙理工大学2023 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 83 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 24 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只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博士生。
(二)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录取前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要求非应届硕士生须在录取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全脱产学习。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考生。
录取类别以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为准,请各位考生报名时慎重填报,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更改!
三、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4 年,直接攻博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5 年,各类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8 年。休学创业的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10 年。
(二)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 10000 元,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 14000 元(最终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四、选拔方式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直接攻博四种。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为普通招考、申请考核两种。
五、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 (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工作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
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①已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并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②近 5 年已在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 2 篇或 2 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
③在相关学科专业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 3 名)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④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取得重大成绩的证明材料。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规定办理。
2.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1”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舞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良,一般要在本专业排名前40%。
(5)选拔范围为全日制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6)申请者必须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3.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获得硕士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舞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1”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申请者须是具有硕士生推免权高校或知名科研院所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或已取得 QS 排名前 500 名以内的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认证书)。
(3)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经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若干与申请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相应的科研成果。且符合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申请条件。
(4)申请者必须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一项:
①主持或者参与国家重大或重点工程项目。
②获得省部级(含国家一级学会)科技进步或技术发明二等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