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招收2023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南海研究院海南专项博士研究生,2022年南海研究院海南专项博士生招生规模为20人,全部为学术学位博士。2023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
一、海南专项研究生项目简介
南海研究院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力量,为哈尔滨工程大学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提供支撑,从2021年开始招收海南专项博士研究生。
南海研究院充分发挥学校在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的传统优势,立足船海、面向国防,根据海南省及三亚市高端人才与创新驱动需求,在相关领域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采用与校本部一致的人才培养规格和课程体系,选聘学校优质的师资承担教学工作;选聘优秀国内外专家学者开设各类创新创业课程和前沿讲座;选聘科研经费充足、和行业有深度合作的教师作为学术指导教师;聘请企业和科研院所实践经验丰富的导师作为实践指导教师。研究院已与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中科院深海所、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中国船舶集团等单位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和科技攻关,为学生的学术研究和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招生目录
南海研究院2023年海南专项在秋季学期拟招生导师见下表(春季学期招生的导师名单另行通知)。
| 
 序号  | 
 学科代码  | 
 招生学科名称  | 
 导师  | 
 招生计划  | 
| 
 1  | 
 08240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张阿漫  | 
 8  | 
| 
 2  | 
 08240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王诗平  | 
| 
 3  | 
 08240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明付仁  | 
| 
 4  | 
 08240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崔  璞  | 
| 
 5  | 
 08240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任少飞  | 
| 
 6  | 
 08240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熊骋望  | 
| 
 7  | 
 08240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李  帅  | 
| 
 8  | 
 08240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郭  君  | 
| 
 9  | 
 08240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李敬花  | 
| 
 10  | 
 08240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黄  海  | 
| 
 11  | 
 08240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王  卓  | 
| 
 12  | 
 08240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李明伟  | 
| 
 13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张  伟  | 
 3  | 
| 
 14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王宏健  | 
| 
 15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梁  洪  | 
| 
 16  | 
 082403  | 
 水声工程  | 
 梁国龙  | 
 9  | 
| 
 17  | 
 082403  | 
 水声工程  | 
 李海森  | 
| 
 18  | 
 082403  | 
 水声工程  | 
 孙  辉  | 
| 
 19  | 
 082403  | 
 水声工程  | 
 朴胜春  | 
| 
 20  | 
 082403  | 
 水声工程  | 
 周  天  | 
| 
 21  | 
 082403  | 
 水声工程  | 
 商德江  | 
| 
 22  | 
 082403  | 
 水声工程  | 
 王  燕  | 
| 
 23  | 
 082403  | 
 水声工程  | 
 王逸林  | 
| 
 24  | 
 082403  | 
 水声工程  | 
 张宇翔  | 
| 
 25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周  锋  | 
| 
 26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马  璐  | 
 
三、申请条件
面向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除满足相应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或直接攻博)的报名条件外,还应具备良好的外语表达和交流能力。
四、选拔方式
考生参照相应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或直接攻博)提交报名材料,专项招生计划一栏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南海研究院海南专项博士”项目,选拔具体要求参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通知。选拔工作依托各相关学院完成。
五、学习方式、学制与学位授予
2023年南海研究院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全部为学术学位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
在规定年限内,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由哈尔滨工程大学颁发博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哈尔滨工程大学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六、学费与支持政策
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按学制收取。
学校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设立助学金、奖学金、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元奖助政策,提高博士生待遇水平。其中,助学金和助研津贴每年每生不少于3.5万元;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获评学生每年3万元;设立“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0.8-1.5万元。具体情况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哈工程校发〔2021〕55号)。
南海研究院培养的海南专项研究生除享受学校本部同等支持政策外,还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海南专项研究生奖助学金。
七、联系方式
(一)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蔡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
(二)南海研究院人才培养办公室
联 系 人:关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831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