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 1895 年10 月 2 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1951 年经国家院系调整定名为天津大学,是 1959 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 16 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 工程”、“985 工程”首批重点建设大学,是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 类高校,全国首批“2011
协同创新中心”14 个牵头高校之一。
天津大学目前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作为全国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天津大学坚持“强工、厚理、振文、兴医”的发展理念,已经形成了工科优势明显、理工结合,经、管、文、法、医、教育、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学科布局。现有 47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3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天津大学共有 25 个一级学科参评,进入 A 类学科数达到 14 个。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进入 A+档(连续四轮蝉联榜首)、4 个学科进入 A 档(2%-5%)、9 个学科进入 A-档(5%-10%)。按工学门类统计,天津大学进入 A 类学科的总数位居全国第 4 位。
一、招生计划
天津大学 2023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 4813 名(学术型研究生约为 2312 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约为 2501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1200 名(学术型研究生约为 55 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约为 1145 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按学院下拨招生计划,各专业的招生人数由各学院在复试前根据生源情况、导师人数等综合确定。
注: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各学院计划考试招生人数是我校参照 2022 年考试招生人数制定的,2023 年实际考试招生人数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等因素而产生变动(增加或减少)。
二、考试方式、报考条件
我校 2023 年初试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单独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2023 年 9 月 1 日前(下述均以此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到 2023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报名前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全部主干课程,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⑤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已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具有国家承
认的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高等教育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取得相应学历(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
21)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要求: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
学类专业[代码 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和专科层次毕业生
等不得报考)。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要求: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
学类专业[代码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
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
EM)中的工程管理(125601)和项目管理(125602),教育硕士(Ed.M)中的
教育管理(045101),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符合(一)中的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