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贵州大学创建于 1902 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 年 10 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 年 11 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 “贵州大学” 校名。1997 年 8 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 年 8 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历经 120 余年的建设发展,先后成为国家 “211 工程” 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 “部省合建” 高校;是首批 “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首届 “全国文明校园” 和教育部 “三全育人” 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贵州大学从 1978 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学校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 1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 1 个、部省合建高校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学科群 2 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 11 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 10 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 22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4 个,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覆盖工学、农学、理学、哲学、法学、管理学 6 个学科门类。其中,0352 社会工作、0854 电子信息、0856 材料与化工、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0806 冶金工程为今年新增博士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
贵州大学 2025 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 450 余名(含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各学院(中心、实验室)、专业(领域)的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生源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一)普通计划
《贵州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1)备注栏中没有特别注明的招生计划均为普通计划。
(二)专项计划
我校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包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各类专项计划所涉及的招生专业、招生导师详见《贵州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1)。
二、学制和学习方式
贵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4 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招生方式
贵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硕博连读、“申请 - 考核” 两种方式。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由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在规定时间段内分批次完成。硕博连读计划未招满的,招生计划将转为 “申请 - 考核” 方式招考。
(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仅限于贵州大学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为本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 - 考核”
“申请 - 考核” 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是指我校面向社会考核选拔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除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外,“申请 - 考核” 制的具体要求以各博士招生单位制定的 “申请 - 考核” 制实施办法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提交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 2)。
-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学术型博士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 6 年及以上(从证书获得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 已修完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 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专业型博士的要求,详见相关专业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五、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两个阶段,除硕博连读生外,所有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并向相关博士招生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一)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二)报名时间
- 硕博连读考生按照学院规定的方式报名。
- “申请 - 考核” 网上报名时间预计为 2025 年 3 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gzu.edu.cn/)。
(三)申请材料提交
参加 “申请 - 考核” 的考生,除网上报名外,还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 “申请 - 考核” 材料,具体提交截止时间、方式和要求,以学院公布的 “申请 - 考核” 实施方案为准。邮寄申请材料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报名缴费
- 我校博士招生考试的报名费为 180 元 / 人。硕博连读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规定的方式缴纳报名费;“申请 - 考核” 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
-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 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费。请考生慎重填报,切勿重复缴纳报名费。
(五)准考证打印
“申请 - 考核” 制考生须在考核阶段向招生单位出示准考证,预计考生于 2025 年 4 月中上旬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时间
(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考核工作拟于 2024 年 12 月下旬完成,具体时间和考试内容,按照报考学院制定的方案执行。
(二)“申请 - 考核”
“申请 - 考核” 考核工作拟于 2025 年 5 月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和考核内容,按照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考生考核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导师、考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二)体检要求
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公示要求
拟录取结果将于学院考核结束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查
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标准,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九、违规处理
(一)违规处理办法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诚信记录
我校将对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弄虚作假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学费标准
我校 2025 级博士研究生学费详见《贵州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网址链接:https://fo.gzu.edu.cn/2023/1008/c20701a198063/page.htm。
0352 社会工作、0854 电子信息、0856 材料与化工、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0806 冶金工程为新增博士招生专业,学费待审批备案,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和备案为准。
十一、住宿
博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学校现有花溪东校区、花溪西校区、花溪南校区共三个校区,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入住相应校区。
十二、毕业就业
我校博士研究生按照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 及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十三、其他事项
- 报名截止后,考生报名基本信息一律不得修改,请考生慎重填写。
- 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 同等学力考生在考核时必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考试要求请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 贵州大学教职员工报考我校博士生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并填写《贵州大学教师培训审批备案表》到教师工作处审批备案。
- 在职人员报考贵州大学博士研究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贵州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上签署 “同意报考” 意见并加盖公章,考核时交予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参加考核、调档、录取等后果,责任均由考生自负。
- 考生报考的全部费用(报名费、体检费、往返旅途费用、食宿费等),由考生本人自理。
- 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博辅导班,不提供考博参考书。有关专业、研究方向等具体内容,请考生致电相关学院(中心、实验室)咨询,联系电话详见《贵州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本章程由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 贵州大学代码:10657
- 联系部门: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德正楼 230 室
- 邮政编码:550025
- 电话:0851-88292217
- 网址:http://gs.g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