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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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 2025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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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1. 总体规模:2025 年拟招收博士生 900 名左右(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其中工程博士 197 名。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及考生报考情况调整。
  2. 学习形式:学术学位博士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3. 报考咨询:各学院公开招考计划详见附表,报名前须向报考学院和导师咨询招生计划并征得同意。

二、招生方式

  1. 直接攻博:面向校内外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硕博连读:面向校内在读硕士生遴选。
  3. 公开招考
    • 按照 “申请 - 考核” 方式遴选,分为全日制学术博士、全日制工程博士和非全日制工程博士。
    • 报考类别:全日制学术博士(除专项计划外)原则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全日制工程博士仅招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工程博士仅招定向就业。

三、公开招考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硕士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入学前取得学位证书。
  3. 同等学力者需获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并进修完报考专业相关硕士学位课程。
  4.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体检标准。
  5. 有两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人不能为报考导师。
  6. 符合《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 — 考核” 制实施办法》申请条件。
  7. 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考生一般来自大型企业、重要科研院所等单位,在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项目中担任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

四、报考类别和入学时间

  1. 报考类别
    • 非定向就业:录取前调取人事档案,毕业时双向选择就业。
    • 定向就业:录取前签订定向合同,不转户口、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 入学时间:分为春季(2025 年 3 月)和秋季(2025 年 9 月),往届硕士生须选择春季入学,应届硕士生根据毕业时间选择,且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

五、公开招考时间安排

(一)报名

  1. 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12 月 23 日
  2. 方式: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202.119.85.163/open/recruitxlbs/signin.aspx
  3. 材料
    • 《南京理工大学 2025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生成)。
    • 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 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 学历学位证明:
      • 取得硕士学位考生: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本科阶段的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附学信网备案表。
      • 应届硕士生考生:研究生阶段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的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附学信网备案表。
      • 同等学力考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 代表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论文、专利、著作等成果)。
    • 考生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
    • 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
    •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简介及研究进展)。
    • 将以上材料扫描成 1 个 pdf 文档于 12 月 24 日前发送至报考学院邮箱。

(二)资格审核

2024 年 12 月 29 日前,各学院组成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提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综合考核

2025 年 1 月 8 日前,具体安排见各学院通知。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综合考核前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在综合考核时须加试报考学科专业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四)相关费用

  • 报名费 120 元,2024 年 12 月 24 日前登录博士报名系统交纳,逾期未交视为报名无效。
  • 综合考核费 80 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学院公示综合考核名单 3 日内登录博士报名系统交纳,逾期未交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六、录取

  1. 学校根据 2025 年招生规模、考生申请材料、导师考核和综合考核成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由学校与考生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定向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拟录取的考生分为春、秋两季入学,入学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

  1. 基本学制为 4 年。
  2. 学费标准:全日制博士生 10000 元 / 生・学年,非全日制博士生 20000 元 / 生・学年。
  3. 奖助体系:面向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 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
  4. 其他支持: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学校每年资助优秀博士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

八、其他说明

  1. 如教育部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调整,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2. 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安排住宿,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
  3. 对于在博士生报名、考核和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视具体情况对其作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核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相应处理。

九、各单位招生计划

  1. 各单位公布的公开招考计划根据 2024 年招生计划制定,仅供参考。各学院实际公开招考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公开招考计划中不含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招生计划。
  2. 专项计划
    • “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计划”:含在公开招考计划中,招生专业为数学、物理、力学、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和兵器科学与技术等相关学科,联合培养单位包括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第五研究院和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报考联合培养计划的考生,报考前须咨询报考学院。优先接收联合培养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招生专业为学校各博士招生专业(以招收工科博士为主)。公开招考计划中不含该计划,该计划根据报考人数和报考专业统筹分配。报考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通过 “全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 审核。
    • “军地联合培养计划”:学校与陆军工程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专项计划。该计划根据联培单位的需求统筹分配,含在各学院招生计划中。学生在读期间按照双导师制模式培养,由双方导师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后至陆军工程大学进行课题研究和科研实践工作。报考的导师和研究方向详见附件 4。

各学院招生计划详情

  • 机械工程学院:学术博士计划 35,工程博士计划 25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学术博士计划 13,工程博士计划 7
  •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术博士计划 41,工程博士计划 20
  •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学术博士计划 20,工程博士计划 17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博士计划 43,工程博士计划 13
  • 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博士计划 19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术博士计划 17,工程博士计划 11
  • 自动化学院:学术博士计划 20,工程博士计划 9
  • 物理学院:学术博士计划 13
  • 公共事务学院:学术博士计划 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博士计划 18,工程博士计划 15
  • 瞬态物理全国重点实验室:学术博士计划 4,工程博士计划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博士计划 13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学术博士计划 7,工程博士计划 2
  •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术博士计划 3
  • 微电子学院:学术博士计划 15,工程博士计划 2


 

注:机械工程学院计划含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计划;化学与化工学院计划含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计划;经济管理学院计划含知识产权学院计划。

十、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25-84303162
    • 传真:025-84315498
    •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 200 号(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邮政编码:210094
  3. 各学院联系及咨询方式
    • 机械工程学院:成老师,025-84315928,yz101@njust.edu.cn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张老师,025-84315378,yz102@njust.edu.cn
    • 化学与化工学院:王老师,025-84315506,yz103@njust.edu.cn
    •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陈老师,025-84315431,yz104@njust.edu.cn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韩老师,025-84305789,yz106@njust.edu.cn
    • 经济管理学院:赵老师,025-84304011,yz107@njust.edu.cn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严老师,025-84315989,yz108@njust.edu.cn
    •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赵老师,025-84315266,yz109@njust.edu.cn
    • 自动化学院:彭老师,025-84318726,yz110@njust.edu.cn
    • 物理学院:肖老师,025-84315133,yz113@njust.edu.cn
    • 公共事务学院:王老师,025-84318189,yz115@njust.edu.cn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蒋老师,025-84314985,yz116@njust.edu.cn
    • 知识产权学院:朱老师,025-84303389,yz119@njust.edu.cn
    • 瞬态物理全国重点实验室:马老师,025-84315652,yz121@njust.edu.cn
    • 马克思主义学院:华老师,025-84315976,yz123@njust.edu.cn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谭老师,0510-82182216,yz127@njust.edu.cn
    • 数学与统计学院:陈老师,025-84315601,130yz@njust.edu.cn
    • 微电子学院:孙老师,025-84315751,yz132@njust.edu.cn
    • 安全工程学院:张老师,025-84315830,yz133@nj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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