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人才。
- 招生类型: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 选拔方式:
- “申请 - 考核” 制
- 硕博连读(后续详见《宁夏医科大学关于 2025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 直接攻读博士(直博生选拔工作已完成)
-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导师见《宁夏医科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实际招生人数将依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发展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 因录取 “本科直博”“硕博连读” 考生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将不再接收 “申请 - 考核” 制考生。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 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入学前需取得硕士学位)。
- 硕士毕业专业或现从事工作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并在临床医学二级学科范围内。
- 报考 “常见病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 研究方向:硕士毕业专业须在临床医学、中医学及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范围内。
- 报考 “代谢性血管病学” 二级学科:本科毕业专业须为临床医学,硕士毕业专业须在医学学科门类内。
- 硕士毕业专业或现从事工作专业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
- 临床医学:申请专业在招生目录有二级学科的,须在二级学科范围内;有研究方向的,须在相应研究方向范围内。
- 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应为中医类。
- 额外条件:
- 应届毕业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入学时须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往届毕业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15 年以前硕士研究生入学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现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中级职称;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二级学科的,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
- 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不能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425 分(仅限中医专博)。
-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 分。
- 雅思(IELTS)≥6 分。
- 托福(TOEFL)≥80 分。
- 以第一作者在 SCI、SSCI、A&HCI 收录期刊发表英文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
- 在英语国家获得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 具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规定办理。
- 具体时间及平台请关注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 考生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
- 《宁夏医科大学 2025 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 身份证复印件。
-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在读证明)。
- 硕士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专利、课题等)。
- 《宁夏医科大学 2025 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 《宁夏医科大学 2025 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个人陈述》。
- 《宁夏医科大学 2025 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 份)。
- 《宁夏医科大学 2025 年报考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 报考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考核环节。
采取 “申请 - 考核” 制,包括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
- 材料审核:对考生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英语水平等进行评估。
-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科研能力考核、英语能力考核等,具体形式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报考学院通知。
- 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
-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考生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
-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请关注学校通知。
-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30000 元 / 生・年。
- 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因素评定,具体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为博士研究生提供 “三助” 岗位,按岗位工作量发放津贴。
- 其他奖助学金:包括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等,具体情况请关注学校通知。
-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若教育部关于 2025 年博士招生工作有新的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发布的通知为准。
- 学校不提供与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951-6980035。
10752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 1160 号,邮编:750004
- 第一临床医学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0951-6744022,yjsgzbgs@163.com
- 第二临床医学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0951-6192223,nyd_delcyxy@163.com
- 第三临床医学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0951-5920219,dslcyxy013@163.com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0951-6880611,806368389@qq.com
- 基础医学院:0951-6980100,jcyb@nxmu.edu.cn
- 宁夏回族自治区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 / 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0951-8897210,lnyjs240@126.com
- 公共卫生学院:0951-6980141,ggwszhaosheng@qq.com
- 药学院:0951-6880692,yxyyjsb@nxmu.edu.cn
- 中医学院:0951-6880526,zyxyyjsbgs@163.com
- 护理学院:0951-6880519,nxmu_hlxy@163.com
- 研究生院:0951-6980183,yjsy@n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