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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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南民族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 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 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

  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 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 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 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 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 称)以上的专家推荐,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 门章。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 规定办理。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31日;考试时 间:2012年5月12、13日。

  2.报名地点: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考试地点:西南民族大学(老校区)

  4.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 方式

  ①考生于3月15日至31日登录四川省博士研究生 招生报名网填写网报信息,并上传照片。

  ②考生本人于4月12、13、14日到西南民族大学 研招办进行现场确认,交纳报名费,提交纸质报名材 料,并进行资格审查。未经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 名无效。(具体事宜请参见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部网 页:www.swun.cn或www.swun.edu.cn)。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按我校要求办理报名 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校研究生部提交下列材 料:

  1.填写好的西南民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 考登记表;

  2.2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 以上专家的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 门章);

  3.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 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 议书;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原件);

  (2)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的证明。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

  可以申请免试)、外国语(外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复试: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为免 去考生多次往返的不便,初试和复试同步进行。

  六、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 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七、其他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 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必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 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2.本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人数为准。招生 人数不以方向均分。

  3.我校从2008年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奖助金制,具体事宜参见《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金 实施方案(修订)》。

  4.我校2012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 位。具体报考政策,以教育部下达的文件为准,有关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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