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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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二)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公网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现场手续。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考生以及本校推免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公网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推免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直接到华南理工大学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果考生提交不实报名信息,一旦被发现,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会取消,后果自负。

  三、初试科目及初试时间

  (一)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

  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英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政治、英语满分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国家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

  其余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四门,其中政治、英语、数学(一、二、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以及外语专业的第二外语试题由我校命题。

  由全国统一命题数学科目的考试范围(具体以教育部颁发的考试大纲为准):

  (1)数学一: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数学二: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3)数学三: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包含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及试卷结构在考试大纲中确定。

  2.单独考试:考试科目共四门,考试科目名称与相应统考专业的科目相同,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数学科目统一按数学(三)的范围要求。

  3.工商管理硕士联考(MBA):初试科目共二门(英语和综合能力),为全国MBA联考科目;政治由本校命题,在复试时进行考核。

  4.法律硕士联考:初试科目共四门,其中英语、政治采用全国统考试题,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为全国法律硕士联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的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二)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

  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单独考试生及工商管理硕士联考生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考场。

  四、复试和体检

  我校为自主划线高校之一,将于2009年3月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上公布本校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届时自行在该网页上查询本人初试成绩(非经本人要求,不另寄成绩通知),并可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自行下载《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复试成绩权重为40%——50%.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计算机操作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时交学院存档,原件备查。

  5.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

  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校区医院)或南校区医疗保健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招生计划及录取

  我校公布的《2009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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