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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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二)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1.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08年10月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

  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2.考生报考填写时应注意:

  考试科目中有任选语种(指外语考试)和任选科目的,必须注明选考的语种和科目,否则由我校确定。

  3.凡属委托培养的(包括参加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研究生,在录取前,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所在单位与考生须分别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录取: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

  3.我校计划内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所有研究生均有机会享受“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津贴。

  4.我校鼓励和选拔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七、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招办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八、其他:

  我校招收在职人员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攻读动力工程、生物工程、机械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控制工程、光学工程、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计算机技术等11个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详见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上海理工大学研招办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考生如有事询问,请直接来函来电联系。

  电话号码:021-55272521或021-55272623

  传真号:021-55272089

  邮政编码:200093

  网址:yjs.usst.edu.cn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部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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