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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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天津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欢迎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接攻博生)。

  为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来我校深造,我校2010年特推出如下奖励政策:

  1、对来自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院校、“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其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资助2000元;对来自“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其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资助1000元。

  2、对于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差旅补助。

  为使今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4、申请人毕业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学校、 “985工程”学校、“211工程”学校,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名额);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或直接攻博生。

  二、推荐免试生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天津大学2010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天津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天津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学校审批表》;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后, 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直接攻博生申请材料

  根据教育部规定,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我校直接攻搏生,直接攻博生入学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直接攻博生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天津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学校审批表》;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后, 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所在学校2名专家推荐信,要求推荐专家的专业与学生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5、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接收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2009年9月底前(以寄达邮戳为准)将申请材料寄达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各学院联系电话见附表。

  2、我校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随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3、在复试期间将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地点:天津大学校医院。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外校申请人,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放接收函。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直接攻博生的专业必须是博士点,详情请申请人与各相关学院联系确定。

  3、申请直接攻博生未获成功的学生,可继续申请推荐免试生。

  4、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所申请学院名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编:300072。请不要将材料寄到研招办。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200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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