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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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700人,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考试科目和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各专业报名与考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一、招生类别

各专业招生人数均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和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种类别,其中MBA招生人数仅含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两种类别。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入学前能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2008年我校接受以下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一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下同),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成绩单原件);二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注: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学科、专业报考,并且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复试时进行)。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由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三)、(四)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学报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

获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三)、(四)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

1、符合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六、同等学力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和MBA考生必须在中国海洋大学报名点报考,在其他报名点报名无效。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

2008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2008年我校继续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详见《关于申请攻读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九、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时间、入学考试时间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另行通知。

十、其他

1、为帮助考生复习,我校备有各专业参考书籍以及近两年专业课试题,有需要者请与海大书店联系。

通讯地址:青岛市红岛路47号海大书店邮编:266003

联系电话:0532-82960425。

2、请考生及时登陆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得最新信息。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2.ouc.edu.cn/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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