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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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相关专业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6.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一篇本人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

三、学习年限

三年

四、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10日~2008年12月31日

五、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届时请关注研招网详细安排),我校对报考人员送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

六、考试

1. 考试办法:

初试采取笔试形式,复试由专业复试和综合面试组成。专业复试由各系在初试后进行,综合面试时间另定。

2.考试时间:

2009年3月19-21日 。

3.考试科目

外国语(英语或日语,其中数量经济学专业仅限英语)、经济学、专业综合;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考政治理论课;

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需加考两门专业课。

4.各专业综合考试参考用书及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见附表)

七、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及有关报考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从2005年度起,我校不再招收计划内定向博士生,凡不能脱离原工作岗位、不能将档案转至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计划外委托培养博士生;

2.对于脱离原工作岗位并将档案转至我校的考生,按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排队,根据当年计划内指标,分别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生和计划外自筹经费博士生;

3.凡破格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得录取为计划内博士研究生。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里二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电话:65976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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