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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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1、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热烈欢迎全国各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的在职人员报考我院有关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2、2009年我院计划招收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代码:070503)和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代码:081801)两个学科专业的7名硕士研究生。

3、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经学校推荐,我院考核通过,可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

4、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研究生课程学习主要在北京与我院相关专业的高校学习。

5、就业:我院招收的硕士生为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按国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择优录用”、“自主择业”原则就业。

6、学习期间待遇:硕士生助学金600元/月,开题后还可增加280元/月。学生不需缴纳培养费。

7、学生住宿:研究生学习期间由我院提供住宿, 住宿费28元/月, 由学生自负。

8、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资格审查和体检工作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9、其它说明:如在2009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网上报名报考公告

1、报考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包括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高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招生单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京外报考我院的统考生务必于2008年10月10日─10月31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费的缴纳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招生公告中公布的方式为准,并于2008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考生所在省市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照相),报考费的缴纳方式采用考生所在省市高招办招生公告中公布的支付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3、北京地区报考我院的统考生务必于2008年10月10日─10月31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并于2008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照相),逾期不再受理。

4、凡是报考我院的推荐免试生,必须有考生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我院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选择所在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作为报考点。我院拟接收的推免生, 在收到我院人教处出具的接收函后,到本校研究生招生办领取报考校验码和加盖省级招生办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在2008年10月31日前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于2008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照相),报考费的缴纳方式采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招生公告中公布的支付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5、报考我院的推荐免试生初试材料应包括:①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推荐免试资格证明信;②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前六学期的成绩单及该生在系(班、专业)的排名,应注明该班或专业的总人数;③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或英语四级成绩单;④曾受到过的奖励证明;⑤申请表;⑥两封相关专业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推荐信;⑦个人陈述。

6、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统考生的准考证,由我院人教处于2008年12月31日前以挂号信方式寄出。

7、咨询电话:(010)64960457, 联系人: 徐燕燕, 传真:(010)64917143

通信地址:北京市9818信箱人教处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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