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招生体检条件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时间须在报名日期前三个月以内)。
体检执行国家招生标准;《体检报告单》可采用就检医院或体检中心提供的表单,若体检项目不全,请自行补齐。
4.身份证件、硕士学位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应届硕士生的学生证及在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要按规定提交相应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