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001人文学院
联系电话:(021)65901207 联系人:郝云、张东博 计划招生:9人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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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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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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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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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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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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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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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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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组:
01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02当代经济现实的哲学问题研究
03社会经济系统论研究
B组:
04文化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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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雄、卜祥记、张东辉
吴 炫、李桂奎、李笑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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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组: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或1003俄语②2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现时代或2003经济学二③3001近代西方哲学史或3002经济思想史或3003中国哲学史
B组: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或1003俄语②2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现时代或2003经济学二③3004中国文化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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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Z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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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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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经济学与哲学
02经济伦理
03经济规律的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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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雄、郝 云、夏国军、林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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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或1003俄语②2003经济学二③3001近代西方哲学史或3002经济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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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经济学院
联系电话:(021)65902330 联系人:闫欢 计划招生:30人(含硕博连读名额)
招生培养改革措施:①各专业实行统一招生、统一培养,入学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论文指导小组。其中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和数量经济学四专业按“经济学”门类招生培养,在完成基础课学习通过综合考试的基础上,双向选择确定专业、指导导师和论文指导小组;②指导教师为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论文指导小组一般为3人,其中2名为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③博士生第三学年结束前,须参加“中期博士宣讲会”,汇报博士论文进展情况及下一步的研究计划;④博士学位科研标准注重科研成果质量,鼓励博士生在国际知名期刊和国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具体考核标准见经济学院相关规定;⑤培养过程中实行博士生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两次资格考试。如未能按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将被取消博士生资格,具体见学院相关规定;⑥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和数量经济学四专业部分名额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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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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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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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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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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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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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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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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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中外制度经济理论
02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比较
0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政策
04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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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马 艳、陈 波、冒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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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或1003俄语②2002经济学一③3005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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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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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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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中国经济思想史
02外国经济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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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雷、田国强、程 霖、王 昉
伍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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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②2002经济学一③3006中国经济思想史或3007外国经济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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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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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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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中国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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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红忠、李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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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01英语②2002经济学一③3008中国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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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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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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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西方经济学
02数理金融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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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东、文贯中、田国强、胡永刚
范翠红、夏纪军、杜宁华、罗大庆
张文章、姚 澜、李 哲、杨有智
赵克锋、张永超、杨 哲、金 煜
喻 俊、孟大文、刘 丹、蔡 洁
何 超、黄振兴、吕振通、巫厚玮
苗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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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组:①1001英语②2002经济学一③3009经济数学基础
B组:“申请考核”制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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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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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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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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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华、林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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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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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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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劳动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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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红、常进雄、龚 关、李 聪
程令国、陈 诚、陈阗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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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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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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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数量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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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建、周亚虹、李春琦、沈根祥
朱东明、孙 燕、金 飞、张明恒
徐佳文、张杭辉、刘年青、张征宇
易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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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经济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博士生招生方式,经济学院自2013年起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在保留原有统考招生渠道的同时,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申请考核”制招生制度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研究潜力,通过初审和综合考核招收优秀博士生,录取者将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名额
1、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的专业:西方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2、招生名额:5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英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
(2)CET-6≥500 或IELTS ≥6.0或TOEFL≥90。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核心课程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1)本科或硕士专业为经济或管理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且此类核心数学课程成绩以及经济学基础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都不得低于3.5(或85分);
(2)本科或硕士专业为数学或数理统计学的申请人,专业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应不低于3.0(或80分);
(3)本科和硕士专业均为其它专业的申请人,需修读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且此类核心数学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都不得低于3.5(或85分)。此外,还必须选修过中级或高级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且每门课程成绩不得低于85分。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报名程序
1、申请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网上支付申请考核费)下载、填写报考登记表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综合考核。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1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考核费(250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申请处理。所需提交材料共计十项:
(1)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3)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4)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单位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
就等,不超过2000字; (7)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8)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不超过3件。如果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经济学权威学术期刊(《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经济学(季刊)》)上发表,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9)推荐信:两位经济学相关领域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10)近五年内参加CET-6,IELTS,TOEFL考试的成绩证明,或其他可证明外语能力的材料。 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612室 闫老师(邮编200433)联系电话:021-65902330 注:①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四、初审 1、时间:12月上旬。 2、学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12月中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12月下旬。 2、由学院专家根据经济学大类组成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初审申请者应在拿到综合考核通知后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综合考核阶段提交。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考核成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六、其他事项 1、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规定执行。 2、被录取的学生除可获得学校发放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外,符合《经济学院硕博连读/博士项目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经济学院助教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学生,还可申请经济学院的助教奖学金。两项奖学金相加为每月2000元。 3、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003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电话:(021)65903600 联系人:章忠民、叶琦甄 计划招生:9人(含硕博连读名额)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201Z1 |
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
01中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02中外理论经济学比较 03中外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与应用经济学 |
程恩富、冯金华、丁晓钦 |
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或1003俄语②2003经济学二③3010中级政治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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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01 当代资本主义研究 02 经典著作与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研究 0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当代意义 |
马拥军、范宝舟 |
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或1003俄语②2004马克思主义原理③3001近代西方哲学史或3005政治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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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形态发展研究 02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与中国现代化进程 03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建设 |
章忠民、刘光峰 |
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或1003俄语②2004马克思主义原理③3011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文献解读或3012中国近现代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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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6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01 中国近代史基本规律与“四个选择”问题研究 02 中国近现代民族复兴进程研究 03 社会变迁与制度文化 |
王志明、徐国利 |
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或1003俄语②2004马克思主义原理③3012中国近现代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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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21)65904799 联系人:董犇韡 计划招生:25人(含硕博连读名额) 招生培养改革措施:为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教学体系和内容,保障博士研究生论文质量,2017年起本学院全部专业实行四年学制,并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20201 |
国民经济学 |
01国民经济管理 02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 03土地与资源环境经济理论及政策 04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政策 |
王克强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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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3 |
财政学 |
01财政理论与宏观财政政策 02公共支出与社会保障 03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 |
丛树海、樊丽明、刘小兵、刘小川 付文林、邓淑莲、范子英、吴一平 曾军平、陈建国、赵国春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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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Z3 |
房地产经济学 |
01房地产金融 02房地产投资 |
姚玲珍、陈 杰、王洪卫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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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Z4 |
公共经济政策学 |
01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02卫生经济与政策 03科技创新与政策 04城市发展与政策 05公共部门绩效与管理 06政治经济理论与方法 |
杨翠迎、王 峰、蒋硕亮、何精华 马志远、张 熠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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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Z5 |
税收学 |
01税收理论与政策 02国际税收 |
胡怡建、朱为群、汪 冲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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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Z6 |
投资经济 |
01投融资理论与政策 02国际投资理论与政策 03固定资产投资理论与政策 |
应望江、杨 晔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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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优化博士生招生方式,更全面地考察考生的学术素养和创新研究能力,突出博士生导师团队在招生中的自主权,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自2016年起,全面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办法。“申请考核制”招生制度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研究潜力,通过初审、和综合考核招收优秀博士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CET-6) ≥430分或新托福(TOEFL)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IELTS) ≥6.0分或者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报名程序 1.申请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网上支付申请考核费)下载申请登记表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综合考核。 2.网上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1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考核费(250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申请处理。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3)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4)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单位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推荐信:两位经济学领域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8)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9)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研究报告、获奖证明等。如果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经济学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10)参加CET-6,IELTS,TOEFL考试的成绩证明,或其他可证明外语能力的材料; 邮寄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105室(邮编:200433),联系电话:021-65904799。 注:①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三、初审程序 1.时间:2016年12上旬。 2.学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2016年12中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程序 1.时间:2016年12月底。 2.按学科组成专家考核组(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初审申请者应在拿到综合考核通知后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综合考核阶段提交。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考核成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在学院网站一周公示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规定执行。 2.奖学金及津贴根据学院和学校的相关奖励政策执行。 3.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政策为准。
005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 联系电话:(021)65903581 联系人:盛伟 计划招生:17人(含硕博连读名额) 招生培养改革措施:①全部专业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②博士生须参加学院每学期组织的双周博士生论坛,自二年级开始需报告自己的研究进展;③博士学位科研标准注重科研成果质量,对博士生在国际知名期刊和国内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给予科研奖励,具体参见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相关文件规定;④鼓励博士生对外交流,对博士生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上做报告进行科研奖励,具体参见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相关文件规定;⑤城市经济与管理专业由我校上海发展研究院、自贸区研究院具体负责培养方案的实施,学生管理归属于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A组: 01区域经济理论与政策 02区域经济发展与规划 03城市经济理论与城市群研究 B组: 04农业经济学 |
豆建民、刘乃全、张学良、张祥建 汪 伟、黄赜琳、计小青、邓涛涛 孟美侠、范恒山 吴方卫、许 庆、张锦华、孙 星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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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10 |
国防经济 |
01国防经济理论与政策 02军工生产民营化 03国防科技工业管理 04国家安全及动员政策研究 |
严剑峰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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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Z2 |
城市经济与管理 |
01城市及城市群经济 02城乡建设与管理 03城市能源经济与管理 04城市房地产金融与管理 05自由贸易区经济与管理 |
赵晓雷、曹建华、金钟范、胡 彬 邵 帅、何 骏、王 婧、关大博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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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2017年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全部试行“申请考核”制选拔。“申请考核”制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研究潜力,通过初审和综合考核招收优秀博士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30 或IELTS ≥6.0或TOEFL≥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报名程序 1、申请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网上支付申请考核费)下载、填写报考登记表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综合考核。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1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考核费(250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申请处理。所需提交材料共计十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4)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单位盖章);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不超过3件。如果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经济学权威学术期刊(《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等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认定的权威A类或者B类期刊)上发表,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7)推荐信:两位经济学领域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8)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9)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10)外语水平证明。 邮寄或递交地址: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红瓦楼223办公室 盛伟老师(200433) 注:①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三、初审 1、时间:12月上旬。 2、12月中旬将通过邮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12月底。 2、由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专家组成综合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初审申请者应在拿到综合考核通知后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综合考核阶段提交。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考核成绩,经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在学院网站一周公示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区域经济学专业对01-03方向,统一进行初审、综合考核和录取,对04农业经济学方向的考生单独进行初审、综合考核和录取。 2、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规定执行。 3、奖学金及津贴在学校相关奖励基础上,学院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每人每月增加800元。 4、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006金融学院 联系电话:(021)65908377 联系人:张溢宁 计划招生:27人(含硕博连读名额) 招生培养改革措施:①全部专业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金融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金融工程与投资管理方向、信用管理专业实行统一考核和录取;②金融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金融工程与投资管理方向、信用管理专业博士生的教学计划中包含多门由海外特聘教授主讲的课程和学院组织的博士论坛;③博士生由导师小组共同指导,导师小组至少包括三人,其中第一导师由金融学院博士生导师担任,其他成员可包括正、副教授及海外特聘教授;④在博士学位申请的科研考核标准上,弱化论文数量要求、注重科研成果质量。具体考核标准参见金融学院相关文件规定;⑤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的02金融风险计量与控制方向由我校的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牵头进行培养,具体事项请查询《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20204 |
金融学 |
01金融市场理论与实践 02国际金融 03货币理论与政策 04证券期货 05公司金融 |
徐龙炳、杨金强、陈选娟、肖 林 奚君羊、丁剑平、于 研、金洪飞冯 玲 戴国强、邹 平、赵晓菊、柳永明曹 啸、盛松成 陆 蓉、罗 丹、朱小能、张家宁 李 曜、徐晓萍、刘莉亚、郭丽虹何 韧、李 科、马文杰、邓 辛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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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Z8 |
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 |
01金融工程与投资管理 02金融风险计量与控制 |
王明涛、王安兴 陈 云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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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J1(0202J1) |
信用管理 |
01信用管理 |
李 宏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理论经济学的交叉学科,授经济学学位 |
0202Z7 |
保险学 |
A组:01保险学 B组:02精算学 |
钟 明、赵桂芹、程 江 谢志刚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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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金融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扩大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自主权,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17年入学博士生将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 “申请考核”制招生制度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研究潜力,通过初审和综合考核招收优秀博士生,录取者将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30 或IELTS ≥6.0或TOEFL≥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修读过的课程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1)本科或硕士专业为金融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数学分析》或《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且此类核心数学课程成绩以及经济学基础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都不得低于3.0(或80分),此外,金融类专业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应不低于3.0(或80分); (2)本科或硕士专业为非金融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数学分析》或《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且此类核心数学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都不得低于3.0(或80分)。此外,还必须选修过中级或高级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且每门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不低于3.0(或80分)。有很大培养潜力者(如学术成果较多,或主持多项科研课题者),经学院资格审查组认定,可适当放宽绩点要求; (3)往届生需在学校规定的金融学/经济学相关专业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过至少一篇专业学术论文。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报名程序 1、申请与考核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网上支付申请考核费)下载、填写报考登记表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综合考核。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每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面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金融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费(250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申请处理。所需提交材料共计九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科研成果列表、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4)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单位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研究报告、出版专著和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不超过5件;如果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金融学权威学术期刊(我院认定的金融学中文权威期刊B及以上期刊、国际学术期刊、学校认定的经济管理权威期刊B及以上期刊、国际期刊)上发表,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6)推荐信:两位相关领域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其中一封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推荐信; (7)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8)外语水平证明; (9)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 上海财经大学毓秀楼203室 张溢宁收(邮编200433) 联系电话:021-65908377 注:①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三、初审 1、时间:2016年12月。 2、学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2016年12月中旬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2016年12月底。 2、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聘请至少5位具有博导资格的老师组成综合考核委员会。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初审申请者应在拿到面试通知后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综合考核阶段提交。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成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在学院网站一周公示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规定执行。 2、金融学院将在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基础上制定奖学金及津贴发放标准和办法,并及时公布。 3、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007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21)65907858 联系人:吴琼 计划招生:30人(含硕博连读名额) 招生培养改革措施:①自2010年起,博士生培养实行四年学制,加强了学位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研究方法课程设置,课程设置与授课内容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②对博士生培养实行学位论文指导委员会制度。每位博士生的论文指导委员会一般由2-3人构成,其中一位为该生导师,其他成员为本院专职或兼职博士生导师(含具有海外高校终身教职的特聘教授)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本院教师。博士生指导委员会制度将大大增强对博士生的指导力量;③在博士学位申请的科研考核标准上,弱化了论文数量要求、注重科研成果质量。具体考核标准参见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相关文件规定;④对博士生发表高质量论文给予科研奖励。具体参见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相关文件规定;⑤自2017年起各专业全面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20105 |
世界经济 |
01开放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 02国别与区域经济研究 |
靳玉英、高 翔、李 新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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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01产业结构理论与政策 02产业组织理论与政策 03规制理论与政策 |
蒋传海、居 恒、范建亭、孙海鸣 干春晖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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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01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02中国对外贸易与投资 03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自贸区 |
鞠建东、鲍晓华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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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2 |
企业管理 |
01战略与组织管理 02运营与供应链管理 03创新创业管理 04人力资源管理 |
蔺 楠、万君宝 谢家平、田中俊、魏 航、陶之杰 刘志阳、董 静 贺小刚、李劲松、张德远、关浩光 黄 旭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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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3 |
旅游管理 |
01旅游企业与旅游产业研究 02旅游目的地研究 |
何建民、全 华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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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Z2 |
市场营销学 |
01消费者行为 02战略营销 03服务营销 04营销渠道管理 05品牌管理 06关系营销 07数量营销分析 |
吴佩勋、王新新、江若尘、高维和 江晓东、王晓玉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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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国际工商管理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2017年实施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申请考核”制招生制度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研究潜力,通过初审和综合考核招收优秀博士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外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30 或IELTS ≥6.0或TOEFL≥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发表在境外期刊上按作者姓氏英文字母排序的论文,其作者排名不分先后)或具有相当水平。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报名程序 1、申请与考核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网上支付申请考核费)下载、填写报考登记表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综合考核(笔试+综合面试)。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1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请。申请者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考核费(250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申请处理。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3)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4)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详细研究计划,包括与申请专业相关的研究问题、相关文献回顾、研究设计、预期的研究结果、研究创新性等,不少于3000字; (5)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单位盖章);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7)学术成果:包括获奖证书、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请将不超过3件的代表性成果放在最前面,并在成果资料首页注明代表性成果字样。如果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SSCI、SCI海外高水平期刊、权威学术期刊(《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管理世界》、《管理科学学报》)上发表,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8)推荐信: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9)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及学生证复印件); (10)外语水平证明。 邮寄地址(建议使用顺丰、圆通等快递):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205办公室,吴老师,联系电话021-65907858。 注:①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三、初审 1、时间:12月上旬。 2、学院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12月中旬将通过研究生院、学院网页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请密切关注学院及学校网站相关信息。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12月下旬。 2、学院组成专家考核组(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查(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学术兴趣、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初审申请者应在拿到综合考核通知后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综合考核阶段提交。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前提下,根据高标准要求,专家考核组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对考核结果进行评议和票决,确定综合考核意见,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规定执行。 2、我院将在学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基础上制定学院奖学金及发放标准和办法,并及时公布。 3、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008统计与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21)65901229、35312698 联系人:朱梦雪、严继臧 计划招生:18人(含硕博连读名额) 招生培养改革措施:全部专业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714Z1 |
数理统计学 |
01数理统计 |
周 勇、黄 坚、尤进红、柏 杨 黄 涛、夏宁宁、孙六全、于 丹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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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Z2 |
经济统计学 |
01经济统计 |
徐国祥、常 宁、杨 楠、许宪春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授经济学学位 |
0714Z3 |
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 |
A组: 01数量金融 02风险管理 B组: 03管理科学 |
周 勇、王黎明、黄 勉、陈 艳 张志远、崔翔宇、巩馥洲、陈 敏 杨晓光、马志明 骆司融、范 英、汪寿阳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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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Z4 |
应用统计学 |
01应用统计 |
冯兴东、吴纯杰、祖拉提·力提甫 孙建光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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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统计与管理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将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招生改革。凡是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申请人须按照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统计与管理学院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进行以面试为主的综合考核,并最终确定是否录取。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同《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英语水平要求: CET-6≥430 或IELTS ≥6.0或TOEFL≥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修读过的课程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1)本科或硕士专业为非统计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或本学院认定的相关课程),且此三门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得低于3.3/总4.0(或85分/总100分); (2)本科或硕士专业为统计类的申请人,统计类专业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3.3/总4.0(或85分/总100分)。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报名程序 1、申请与考核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网上支付申请考核费)下载、填写报考登记表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综合考核。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1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请。申请者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材料递交 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考核费(250元)需于2016年11月30日之前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申请处理。统计与管理学院需要十项申请材料,且材料寄出日期需在2016年11月30日之前(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详细的研究计划,包括与数理统计学;经济统计学;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应用统计学相关的研究问题、相关文献回顾、研究设计、预期的研究结果、研究创新性等,不少于3000字; (4)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单位盖章);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代表性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不超过3件; (7)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8)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9)外语水平证明; (10)三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向统计与管理学院直接寄送各自的推荐信(信内需包括专家有效联系方式以方便学院查证核实),且其中一封必须是申请者硕士导师的推荐信。 邮寄地址(建议使用EMS、顺丰): 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大楼1105办公室,朱梦雪老师,联系电话021-65901229。 注:①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三、初审 1、时间:12月上旬。 2、学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2016年12月中旬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12月底左右。 2、统计与管理学院将组成各专业方向的专家综合考核小组,各综合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注重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学术兴趣与研究潜力、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等方面,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3、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初审申请者应在拿到综合考核通知后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综合考核阶段提交。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考核成绩录取。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规定执行。 2、奖学金及津贴根据学院和学校的相关奖励政策执行。 3、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
009法学院 联系电话:(021)65903408 联系人:陈骏杰 计划招生:20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01经济宪法与经济行政法 02社会行政法 03政府法治 04教育法学 |
张淑芳、徐继强、徐 键 |
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或1004德语②2005法学综合(法理、民法和民事诉讼法)③3013行政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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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5 |
民商法学 |
01民法 02商法 03民事程序法 04金融私法 |
朱晓喆、王福华、葛伟军、叶名怡 Ezra Mitchell |
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或1004德语②2005法学综合(法理、民法和民事诉讼法)③3014商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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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7 |
经济法学 |
01经济法理论 02竞争法 03财税法 04金融法 05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06自由贸易法治 07法律金融学 |
王全兴、单飞跃、刘水林、张占江、顾功耘 |
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或1004德语②2005法学综合(法理、民法和民事诉讼法)③3015经济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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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01环境资源保护法基础理论 02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 03自然资源法 04环境法与金融学 05投资、贸易与环境法 |
郑少华、蔡守秋、王树义、马 洪 胡 苑、叶榅平、Mark Poustie |
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或1004德语②2005法学综合(法理、民法和民事诉讼法)③3016环境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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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9 |
国际法学 |
A组: 01国际公法 02国际私法 03国际经济法 04国际组织法 05国际经济条约与自由贸易法制 B组: 06上合组织与多边国家合作 |
宋晓燕、廖益新、张圣翠、周仲飞、刘晓红 闫 立、关保英、刘 越 |
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或1004德语②2005法学综合(法理、民法和民事诉讼法)③3017国际经济法学 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或1004德语②2005法学综合(法理、民法和民事诉讼法)③3018国际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 |
上海财经大学与上海政法学院联合培养 |
012数学学院 联系电话:(021)65903843 联系人:江渝 计划招生:6人 招生培养改革措施:全部专业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714Z5 |
应用概率 |
01随机过程及应用 02随机优化与控制 03金融随机分析 04统计反演方法 05金融中的数值方法 06投资组合与多元分析 07随机偏微分方程 |
程 晋、顾桂定、梁治安、王燕军 何 萍、殷允川、周 勇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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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数学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数学学院2017年将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全部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申请考核”制招生制度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研究潜力,通过初审和综合考核招收优秀博士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30 或IELTS ≥6.0或TOEFL≥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已被录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修读过的课程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1)本科或硕士专业为非数学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数学分析》(或《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且此三门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不得低于3.0(或80分); (2)本科或硕士专业为数学类的申请人,数学类专业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应不低于3.0(或80分); (3)在学校规定的数学相关专业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已被录用)过至少一篇专业学术论文。若申请人尚无论文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则须寄1-2篇学术代表作(如,已录用的论文、尚未发表的工作论文/研究报告、或硕士学位论文等)供资格审查组审定,审定合格则视同达到此条款的要求。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报名程序 1、申请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网上支付申请考核费)下载、填写报考登记表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综合考核。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10月1日至11月30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11月30日前,向数学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考核费(250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申请处理。所需提交材料共计九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科研成果列表、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4)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单位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或已被录用)论文、拟发表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不超过5件; (6)推荐信:两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必须包括硕士导师推荐信; (7)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8)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9)外语水平证明。 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 上海财经大学红瓦楼914室 江渝(邮编200433) 联系电话:021-65903843 注:①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三、初审 1、时间:12月上旬。 2、学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12月中旬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12月底。 2、由学院专家组成综合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初审申请者应在拿到综合考核通知后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综合考核阶段提交。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考核成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在学院网站一周公示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规定执行。 2、我院将在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基础上制定学院奖学金及津贴发放标准和办法,并及时公布。 3、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013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21)65901246 联系人:吴珍华 计划招生:17人(含硕博连读名额) 招生改革措施:①全部专业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②除金融信息工程专业金融智能决策支持方向外,其它专业和方向按照“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进行博士报名,不分专业统一进行考核和录取,并实行统一培养,招生阶段不确定导师,入学三个月内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论文指导小组,论文指导小组一般为3人;③金融信息工程专业金融智能决策支持方向由我校的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牵头进行培养,具体事项请查询《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考试科目 |
备注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01管理科学与工程 |
刘兰娟、岳劲峰、黄海量、葛冬冬 陆品燕、何斯迈、韩景倜、张 涛 韩松乔、郝晓玲、江 波、李欣苗 刘春梅、郑大庆、陈 媛、崔丽丽 覃 正、薛华成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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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Z1 |
电子商务 |
01电子商务 |
劳帼龄、井然哲、曾庆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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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Z4 |
金融信息工程 |
01金融信息工程 02金融智能决策支持 |
韩冬梅、王英林、于长锐、张 娥 樊卫国 陈 云、俞 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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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2017年将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全部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申请考核”制招生制度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研究潜力,通过初审和综合考核招收优秀博士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30 或IELTS ≥6.0或TOEFL≥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修读过的课程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1)本科以及硕士阶段专业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应不低于3.0(或75分)。有很大培养潜力者(如学术成果较多、或主持多项科研课题者),经学院资格审查组认定,可适当放宽绩点要求; (2)在学校规定的管理学或计算机科学相关专业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至少一篇专业学术论文。若申请人尚无论文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则须寄1-2篇学术代表作(如,已录用的论文、尚未发表的工作论文/研究报告、或硕士学位论文等)供资格审查组审定,审定合格则视同达到此条款的要求。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报名程序 1、申请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网上支付申请考核费)下载、填写报考登记表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综合考核。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1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考核费(250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申请处理。所需提交材料共计九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4)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单位盖章);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拟发表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其他学术代表作等,不超过5件; (6)推荐信:两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必须包括硕士导师推荐信; (7)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8)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9)外语水平证明。 邮寄或直接递交地址: 上海市武东路100号上海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楼315室,吴老师,联系电话021-65901246。 注:①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三、初审 1、时间:12月上旬。 2、学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12月中旬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12月下旬。 2、由学院专家组成综合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初审申请者应在拿到综合考核通知后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综合考核阶段提交。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考核成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在学院网站一周公示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规定执行。 2、我院将在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基础上制定学院奖学金及津贴发放标准和办法,并及时公布。 3、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014会计学院 联系电话:(021)65904733 联系人:张婷 计划招生:12人(含硕博连读名额) 招生培养改革措施:全部专业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考试科目 |
备注 |
120201 |
会计学 |
01会计学 |
孙 铮、陈信元、潘 飞、储一昀 李增泉、朱红军、薛 爽、曾庆生 靳庆鲁、何贤杰、黄 俊、唐 松 文东华、赵子夜、刘 浩、叶建芳 周 波、汤云为、薛云奎、谢 荣 姜锡明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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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Z1 |
财务管理 |
01财务管理 |
张 鸣、张 纯、朱 凯、王兰芳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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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会计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会计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将继续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招生改革。凡是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申请人须按照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会计学院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进行以面试为主的综合考核,并最终确定是否录取。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同《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30 或IELTS ≥6.0或TOEFL≥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二、报名程序 1、申请与考核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网上支付申请考核费)下载、填写报考登记表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综合考核。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1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请。申请者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会计学院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考核费(250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申请处理。所需提交材料共计十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详细的研究计划,包括与会计学或者财务学相关的研究问题、相关文献回顾、研究设计、预期的研究结果、研究创新性等,不少于3000字; (4)外语水平证明;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不超过3件。如果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权威学术期刊(《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经济学(季刊)》)、《管理世界》、《会计研究》等上发表,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6)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的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签名); (7)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8)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 (9)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邮寄地址(建议使用EMS、顺丰、圆通、韵达): 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111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65904733。 注:①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三、初审 1、时间:12月上旬。 2、学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12月中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12月底左右。 2、由学院专家组成综合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注重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学术兴趣与研究潜力、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等方面。 3、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初审申请者应在拿到综合考核通知后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综合考核阶段提交。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考核成绩录取。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在学院网站一周公示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规定执行。 2、对于正常学制内的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我院将在学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的基础上,由学院每月支付生活津贴1200元,导师每月补助300元(未确定指导教师情况下由学院支付),具体奖学金及津贴发放标准和办法将在学校奖助学金方案确定后公布。
015商学院 联系电话:(021)35300220 联系人:谭惠灵 计划招生:6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考试科目 |
备注 |
120200 |
工商管理 |
01企业组织与战略管理 02金融管理 03会计与财务管理 |
干春晖、夏大慰 戴国强、于 研 孙 铮、潘 飞、靳庆鲁、李增泉 |
①1002日语或1005商务英语②2006管理经济学③3019商学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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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商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简章 一、项目背景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和中国经济的转型发展对领导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当代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决策者不仅要具有全球战略思维格局,还应系统把握商业规律和相应研究方法,擅长解决经济转型和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新问题和复杂问题。为应对经济环境快速变化所带来的挑战,借鉴国外商学院DBA(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培养模式,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自2015年起公开招收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在博士层次进行现代高级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 二、项目定位 本项目秉承“厚德博学、经济匡时”的校训,体现了历代上财人在“立德、立言、立功”三方面的不懈追求,力求将商学理论与商业实践紧密结合,致力于培养拥有高尚情操、社会理想和商业伦理境界,具备较高商学学术造诣的学者型企业领袖和具备丰富管理经验的实践合格型诊断教授或学程教授。 三、研究方向及导师团队 1.研究方向 (1)企业组织与战略管理;(2)金融管理;(3)会计与财务管理。 2.导师团队 工商管理博士培养采用双导师制,除学术导师外,设置实践导师,指导研究生提高工商管理的实务操作能力,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引导学生形成敏锐的洞察力及果断的决策能力。 学术导师主要包括:企业组织与战略管理方向: 干春晖 、夏大慰;金融管理方向:戴国强、于研;会计与财务管理方向: 孙铮 、 潘飞 、 靳庆鲁 、李增泉。 四、学习年限 该项目为非全日制培养,学习年限为3年至6年。 五、学位授予 根据项目培养计划,修完规定课程,达到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博士学位授予的科研要求,由上海财经大学颁发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管理学博士学位。 六、招生名额与报考条件 1.招生名额:6人; 2.报考条件:基本要求同《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另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行业影响力,且具有10 年以上企业管理、财务金融、公共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在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 (2)自带研究项目。 七、招生程序 1.申请与考核流程 资格审核→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提交报名材料→初试→综合面试→录取。 2.资格审核 申请者须于2016年11月15日前,向商学院寄(送)达以下纸质材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共计8项: (1)研究计划:攻读工商管理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包括课题名称、经费来源、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方法、预期的研究结果、研究创新性等; (2)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须就读单位盖章); (3)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5)推荐信:两位具有工商管理学科相关专业领域副高级以上(含)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7)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8)名片(含联系方式)和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情况等)。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邮寄(递交)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4号楼404室 联系人:商学院DBA办公室谭老师 (邮编200083,电话021-35300220) 3.网上报名 通过审核的申请者请于2016年11月20日至12月31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并网上缴纳报考费250元。 4.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者须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寄(送)达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材料以寄出当天邮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报考费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初试(笔试) 初试科目与参考书目详见《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6.复试与录取 商学院将组成面试小组,对通过初试的申请者组织复试(面试)。面试注重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学术兴趣与研究潜力、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学校将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