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1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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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1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一、 招生计划
2011年计划招收16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后下达的指标为准)。

二、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具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最迟于2008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b)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c)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最迟于2006年9月1日前获得大专毕业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5.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 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到公安部门更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BA考生均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网报程序详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3.现场照相: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现场照相。
4.准考证: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四、 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初试为全国联考。
(1)初试科目:英语二(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2)初试时间:
1月15日下午8 :30—11:30英语二
1月16日上午14:00—17:00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3)初试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详细考试地点以请在考试前一天来我院查看)。
2.复试
复试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BA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联考成绩达到国家录取线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将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1)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英语(听力、口语)、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
(2)复试分数及复试具体安排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B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网址为:www.mbacass.cn

五、 体检
1.体检时间:安排在复试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六、 录取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对于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均达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最低录取线的考生,经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BA教育指导委员会集体评审后,将根据总成绩的排名确定最终录取结果。考生录取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将与被录取的考生或考生用人单位签署培养协议。
凡未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录取、但初试成绩在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以调剂至其他招生院校录取。根据考生意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可给予必要协助。

七、 培养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需由学生所在单位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培养费一般由委托单位支付。
自筹经费的学生,原则上也应有相关单位参与签署培养协议,培养费由学生自筹。

八、 学习方式
脱产或在职学习,学制均为两年。

九、 学位授予
MBA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答辩,经研究生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颁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 培养费
人民币 九 万元(可分两次交清)。

十一、 其他说明
1.请考生须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并支付报名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而造成的损失,学校概不负责。
2.上网支付初试报名费请务必慎重。因各种原因不能如期参加考试者,已支付的报名费不再退还。
3.如发现考生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参考资格。
4.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5.正式录取入学的学生,可以将本人户口转入北京。
6.本简章如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国家新出台的政策为准。

十二、 报考咨询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BA教育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1号MBA教育中心214室
邮编:100102
电话:010-64731237,64729901-3214
传真:010-64731368
网址:http://www.mbacass.cn
邮箱:mba@cass.org.cn

步骤

项 目

时 间

考生须知

1

网上报名

2010年10月
10—31日

1.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
2.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

现场照相

2010年11月
10—14日

持本人报名号、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确认报考信息。

3

下载准考证

2011年1月
1—14日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

4

初试
(全国MBA联考)

2011年1月
15—16日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

5

复试

2011年3、4月

考生登录我中心网站查询复试相关信息。

6

录取

2011年4、5月

考生登录我中心网站查询录取情况,签订协议、交费。

7

发放录取
通知书

2011年6月

档案审查合格,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须知等。

8

新生入学

2011年9月

新生必须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自动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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