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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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 立即报名

一、招生人数

2011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6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规模数为准,并根据当年的考试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二、招生类别

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和除工商管理硕士以外的专业学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七)其他

1、同等学力考生还应达到以下学业要求:①非跨专业门类报考;②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并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③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1 篇(含1篇)以上(相应材料原件须在现场确认信息之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

2、军队院校毕业生不接受跨学科门类报考(不接受军队地方生报考)。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事宜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日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通知为准。

2.9月10日前后,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规定的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六、资格审查

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 初试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每科初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等将于2011年4月初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1年5月上旬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调剂报考

热诚欢迎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尤其接受“211”、“985”等省外高校考生调剂,我们将予以安排公费计划。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类别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一)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或学业奖学金支付、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二)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或学业奖学金支付。

(三)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

(四)自筹经费:本人负担部分培养费。

四种录取类别均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对于定向、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的硕士生,须在入学前由考生与用人单位和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协议书,非定向生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二、毕业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按原协议返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十三、基本学制

3年。

十四、其他事宜

(一)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要求,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复试时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采集考生信息方式进行,望广大考生在报名前认真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并提前做好报名准备。

(三)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邮寄报名表。为确保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考生网上报名时要认真如实填写各个栏目,特别是联系方式、学校代码、考试科目代码、研究方向代码等。

(四)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研究生收费标准以政府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五)同等学力加试的科目,在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进行。

(六)我校研招办不提供邮购参考书业务,参考书请考生自行准备。

(七)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八)我校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为0371-63519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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