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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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 立即报名

一、报考条件:

因教育部关于2009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文件未下,以下报考条件是参照2008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2009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如有变动,以国家教育部下发文件为准。届时请关沈阳大学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考生报名前,请认真、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放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需在200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2.现场信息确认。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到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确认、照片采集、交纳报名费等,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阶段: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

(2)复试阶段: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

四、学习年限

美术学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其它专业学习年限为二年半

五、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时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方不承担责任。
2.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应长期有效。因通讯地址不详造成的各种函件不能按期收到的后果,考生个人负责。
3.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时如果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及其它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
4.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请留意沈阳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六、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1035
咨询电话:024-62266962
传    真:024-62269896
主    页:http://www.syugs.org.cn
通讯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邮政编码:11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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