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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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10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暂定为900名(含专业学位指标150名),包括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四种类型。非定向、定向(国家计划内)比例约70%。

每个专业招生人数一般为该专业导师数的两倍,热门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指标,其中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专业学位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该专业招生数的1/4,非直属附属医院及联合培养点专业学位招生数原则上不少于该专业招生人数的2/3。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我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手续

按教育部规定程序报名。
专业学位侧重于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只面向公共卫生一级学科、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及下属二级学科、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口腔临床医学等专业招生。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政治、英语、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数学(一)、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科目由本校命题。
统考科目复习资料以教育部发行的考试指南为准;我校自命题科目复习资料以我校公布的参考书目为准。

六、费用标准

学费:非定向、定向每年每人5000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每年每人9000元,按年度交清;
住宿费:每年每人1500元,按年度交清;
教材费:自理。
非定向、自筹经费生活补助:临床类专业每人每月400元,非临床类专业每人每月500元。此补助不含四助岗位补助。

七、说明

(一)考生按专业报名,可以不确定导师,复试后由各科室和考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如需确定导师,请在备用信息一栏中填写导师姓名。导师姓名及研究方向可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上查询。
(二)考生填写通讯地址时一定要详细准确(包括城市、街道、单位名称等),以便及时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
(三)非定向、定向学生按学校规定择优录取,并从中按一定比例选拔硕博连读生。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者可提前转博。
(四)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方案以及相关信息一律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华峰老师
电话:(020)61648482
传真:(020)61648365
Email:yjs@fimmu.comwhf@fimmu.com
主页:http://yjs.fimmu.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
邮政编码:5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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