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2010年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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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2010年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是为我国工矿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使其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精深的专门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现代实验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的能力。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培养方式: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学员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到学校集中学习。
学习年限:学制从获得入学资格到申请论文答辩的期限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

三、培养对象及条件
(一)培养对象: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2、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突出;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四、报名材料
1、获得本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推荐。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相应的复印件。
3、学信网上实名注册后(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信息复印件。

五、招生专业领域名称及代码
我校培养工程硕士的工程领域名称及其代码如下:
⑴机械工程(430102)⑵材料工程(430105)⑶动力工程(430107)
⑷电气工程(430108)⑸控制工程(430111)⑹建筑与土木工程(430114)
⑺化学工程(430117)⑻计算机技术(430112)⑼电子与通信工程(430109)
⑽环境工程(430130)⑾冶金工程(430106)⑿软件工程(430113)
⒀工业工程(430137)⒁仪器仪表工程(430104)⒂安全工程(430125)
⒃制药工程(430136)⒄生物工程(430139)

六、报名手续
1、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只有完成两阶段的报名程序,报名方为有效。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
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将生成一个报名号。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中旬。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报考条件,由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如有),三个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复印件在现场报名点交纳报名费、照相、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需要签字盖章后交回的表格办理完手续后尽快交回!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上、中旬。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7月16日、17日。
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ge.lut.cn)

七、考务及考试科目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考务工作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GCT考试成绩只在当年有效。
第二阶段,根据当年考生的考试情况,我校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我校的第二阶段考试通知书及GCT准考证,到我校参加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面试。
1、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0日、31日。
2、考试科目
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
②专业考试和面试。第二阶段的报名、考试工作由我校自行安排,时间一般在2010年12月进行。第二阶段符合条件考生名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其它注意事项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ge.lut.cn)上公布,请留意查看。

八、录取与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专业课考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我校将在第二阶段考试前再次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全面审查。考生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并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在考生电子照片处和“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个环节,我校将取消其考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学位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学位论文(设计)答辩通过者,可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详细情况可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邮编:730050
联系部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2741880,2973744传 真:0931-2741880
E_mail:gdyzhb@lut.cn网 址:http://ge.lu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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