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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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硕士(MPA)是为党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中山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华南地区唯一取得全国第一批MPA研究生招生权的单位。自2001年MPA招生以来,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遵循“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以培养扎根中国本土、具有国际视野的中国公共管理精英为使命,着力打造中山大学MPA教育品牌。
中山大学以其悠久的行政学学科历史积淀、雄厚的师资力量、居龙头地位的学术研究和多学科整合等优势,为整个华南地区MPA教育最具实力的学校。10年来,中山大学MPA教育强化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加强国际交流及与政府、公共部门的联系,强调国际视野的拓展,创立了中山大学MPA品牌。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2010年开始招收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学历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生毕业时将获得由中山大学颁发的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一、招生人数
中山大学2011年计划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共130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学历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不少于3年工作经验者;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不少于2年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不少于5年工作经验,且必须同时符合如下要求者:
(1)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省级学术杂志发表过2篇以上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一篇,或获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3)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参加总分为100分的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参加总分为710分的成绩不低于426分)。
注: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于2011年9月1日。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6、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非全日制委托培养硕士生。
7、考生不能重复报考我校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照相、交费和验证)的报名方式。考生须于2010年10月10日至31日(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 2010年11月10至14日到中山大学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http://graduate.sysu.edu.cn/zsw/)。

四、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初试科目为两门,即英语二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为统考科目,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满分为200分;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在复试时进行。
2011年MBA、MPA、MPAcc联考使用同一份综合能力试卷和英语试卷。《2011年MBA、MPA、MPAcc联考综合能力考试辅导教材》、《2011年MBA、MPA、MPAcc联考英语考试辅导教材》预计10月20日左右可正式出版。出版单位为机械工业出版社(联系人:朱艳华。联系电话:010-88378997、68995259。E-mail地址:zyh@hzbook.com)。
初试地点:由广东省考试院统一在广州市内指定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学生在网报时按规定选择报考点。
初试时间:2011年1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五、复试
复试内容为公共管理基础,测试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写作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是围绕公共管理实践中的热点或焦点问题、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自己命题写一篇3000字的申论文章,不再提供参考书目。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体检的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03年3月3日)教学〔2003〕3号)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护照)、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备查,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复试时交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存档。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工作实绩以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七、学习方式和学位证书
学习年限3年。采用在职不脱产学习,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和周日。
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八、费用
学费每人每学年18000元,三年共计54000元。按学年收取。

九、联系方法
1、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联系人:谢老师,殷老师,李老师
电话:(020)84113288,84036326     传真:(020)84036326
网址:http://mpa.sysu.edu.cn
Email:mpa@mail.sysu.edu.cn
2、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039741;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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