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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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统考招收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276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型学位研究生181名,共457名。欢迎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学校举办的成人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1、2013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为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填写报名信息。

2、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缴费照相确认信息相结合的方式.网报时间定于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在这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3、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4、2013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带学生证,现役军人须带军官证)到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如果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去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5、11月15日—28日,招生单位下载报考考生报名数据,并为考生编制准考证号。

6、考试报名时应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7、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现场报名地点:

青海省考生在青海省招办(青海省考试服务大厅,地址:五四西路33号)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同时要求考生在确认现场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省外考生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四、报名办法

1、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名须知,按报考单位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均先在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到当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14日(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3、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到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时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报编号,以备查验。

4、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填写报考登记表时应当注意: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相近两个研究方向。

(2)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科目选择考试。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在网上填写项目和内容应真实有效,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报名内容和相关参数,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后果由考生自负。

6、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对于部分专业做了限制学历招生要求,因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又报名的考生,将按考生学历不合格不予寄发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7、考生报名时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考试事项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6日(以教育部发布的考试时间为准,查询网址:http://yz.chsi.com.cn),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基础课一(150分)或医学综合(300分)、专业基础课二(150分),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复试时间及要求:复试分数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公布,复试时间为四月上旬;复试作为入学考试的一部分,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要求的考生按120%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进行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和面试的考核,是对考生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一步的考查。

5、复试科目:以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进行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资格的考生,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二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复试地点:青海大学相关院系所在地。

六、调剂复试

招生单位对于虽然达到分数线,但由于招生计划等限制而不能安排复试或复试后不能录取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并负责把考生全部报考材料转至第二志愿单位。根据教育部规定,初试成绩未上线考生的报考材料不得转寄第二志愿或其他招生单位。

七、录取工作

1、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2、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3、免试直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凭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才能视为拟录取。

八、毕业与就业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签订就业协议书,由学校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省毕业调配部门负责派遣毕业生到接收单位就业。

九、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体系

1、收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参照青海省新批准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因该标准尚未公布,我校原则上收费标准按不高于8000元/生.年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2、奖助学金体系: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文件精神,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及《青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按一定比例每学年评定一次,标准为20000元/生.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文件精神及青海省制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4)青海大学奖学金:按照《青海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5)研究生贫困助学金。

(6)“三助”助学金

根据《青海大学勤工助学管理条例(暂行)》文件要求。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管、助研”三助岗位,不断扩大勤工助学范围,创立适合学生从事的勤工助学岗位;

3、助学贷款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2008]196号)文件精神,学生收到《青海大学硕士录取通知书》后可向本人生源所在地县级教育局——助学贷款办公室提出贷款申请,办理贷款有关手续。

十、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缴纳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是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它不真实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出,即取消报考录取资格。考生所交报考材料必须齐全,应包括,考生情况登记卡、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2、复试时统一组织在二等甲级以上医院按国家规定体检要求体检。

3、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在考生情况登记卡和报名登记表上写明报考专业代码和名称及业务课选考科目。并在单位地址及本人通讯地址栏内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准确的寄发有关材料。

十一、如在201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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