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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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广东海洋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须知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4年共有19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2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00余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4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各学科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科情况做适当调整。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3年。

我校接收获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报读,有意者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二)招生类别和学费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职人员考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录取为定向就业。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缴费上学,我校标准是6000元/学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对毕业时未获毕业及学位资格者,不予录取);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4门主干课程成绩(可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可选报与本人毕业专业相同的学科、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通过初试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事项

1、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是以假学历以及其它不真实材料报考,或报名单位与调档单位不一致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3、考试时间、地点: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时间是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4、我校招生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如国家政策有变化,请以最新国家文件规定为准。

(五)单位信息及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10566

单位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联系部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湖光岩东;

邮政编码:524088

电话:(0759)2362490(3-5月份)、2396185

传真:(0759)2362490(3-5月份)、2396186

电子信箱:gdouyjs@163.com

学校主页:http://www.gdou.edu.cn

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gdou.edu.cn

二、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

(一)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及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缴费上学,我校收费标准是6000元/学年。

(二)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学校和学院出台优惠政策对研究生给予资助,具体举措如下:

1、2014年推免生和第一志愿报考广东海洋大学的考生,凡被正式录取者,入学后由学校一次性奖励1200元。

2、我校从2014年起计划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学金办法,拟定平均达到600元/人.月,具体实施方案另行文件通知。

3、学院资助(定向就业生除外):

水产学院的水产养殖、捕捞学、渔业资源、海洋生物学:发放科研津贴每生300元/月。由学院统筹,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

海洋与气象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发放科研津贴每生500元/月。由学院统筹发放,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物理海洋学专业优先录取海洋科学、大气科学、海洋技术、数学和物理及相关专业的考生。

农学院的全日制学术型作物遗传育种、植物病理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热带园艺作物学、作物生态学专业,以及全日制专业学位农业推广硕士(作物、植物保护、种业领域)入学后由导师发放科研津贴每生300元/月;复试期间由学科免费统一安排考生住宿;凡被录取者入校后报销复试来回硬座车票;导师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决定资助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农学院的全日制学术型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生产学专业,以及全日制专业学位农业推广硕士(养殖领域)复试期间由学科免费统一安排考生住宿;凡被录取者入校后报销复试来回硬座车票。

食品科技学院各招生专业:在校期间,指导教师给予每人科研津贴100-300元/月。

工程学院招生专业:指导教师给予每人科研资助100-300元/月,费用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被录取者入学后按火车硬座标准给予报销复试往返路费。

4、学校还设多项奖学金、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及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学校奖贷学金项目包括:

①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金20000元。

②南粤优秀研究生、学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发表论文奖等每学年评选一次,并发放一定数量的奖金。

③“三助”岗位:学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供学业成绩较好、家庭经济较困难的研究生勤工助学,300—400元/月。

④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协助经济困难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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