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2015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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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2015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和学位中心《关于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5〕73号)的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将面向全国企业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在四个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一、招生领域

1、化学工程2、材料工程3、控制工程4、动力工程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3、报考控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考程序及要求

1、报考程序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我校将在信息平台中对报考我校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照片审核时,信息平台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网上未报名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7月12日—15日(早8:30至下午4:00)到我校大学生活动中心研究生学院213房间进行现场确认(验证并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的材料包括: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及复印件一份;②符合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份;④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下载办法参见下面“学籍学历审查要求”中的相关说明)。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说明: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相关要求

(1)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3),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我校大学生活动中心研究生学院213房间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学籍学历审查要求

考生报名前需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如查询不到本人学历信息请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或其在各省代理认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我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全国联考),考试内容包括外语、语文、数学、逻辑,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5日(详见本人准考证),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自行下载准考证。第二阶段,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和《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到我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和思想品德的考察。考生可到我校网站(http://www.syuct.edu.cn)查询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科目名称。

五、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网址同上)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左下角处和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处两处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本人信息的考生请提供由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或其在各省代理认证机构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录取办法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确定,录取名额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执行。学校将根据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成绩和思想品德的考察情况择优录取。

七、学制、学习方式与收费标准

学制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期间在学校本部不脱产学习的时间累积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收费标准为三年1万8千元(团体1万6千元)。

八、其他事宜

1.从2016年起,国务院学位办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欢迎国有大中型工矿企业与我校联合培养工程硕士高层次专门人才,有意向的单位请与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学院联系。

联系电话:024-8938481513998350019传真:024-89389036

联系人:朱老师;电子信箱:mczhu@outlook.com

QQ咨询群173765240

网址:http://www.syuct.edu.cn

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O一五年六月八日

附件1(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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