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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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农业硕士和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农业硕士考生报考条件

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且具有农业推广与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递交资格审查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兽医硕士考生报考条件

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本科应为动物医学(兽医)、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方向)专业,且具有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递交资格审查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考生于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index.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正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三个月内)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1)、提交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现场确认时间: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5年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北京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在中国农业大学),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对报考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由于报考信息错误或虚假等导致不能录取的,由考生个人负责,报名工作流程图见附件2。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考试方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我校的一种专业学位报考,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英语语种的“GCT”全国联考,参加其他外语语种考试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每部分各占100分,满分4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GCT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

考生于2015年10月15日之后登陆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一般为专业考试及相关测试,以面试为主,于2015年12月-2016年1月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将于2015年12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网址:http://yz.bua.edu.cn/html/yz/yz_14/yz_14.html。

从2016年起,国务院学位办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四、资格审查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报考办法实行先报考后资格审查,请所有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前严格自审,如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我校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如对本人报考条件有疑问,应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在录取前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我校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ua.edu.cn/发布的信息。

资格审查的程序如下: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请登录学位网下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以上材料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予录取。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领域及联系方式

类别
招生领域
代码
招生单位
联系人
农业硕士
作物
095101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吴老师
010-80799125
园艺
095102
农业资源利用
095103
植物保护
095104
种业
095115
养殖
095105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方老师
010-80791788
农村与区域发展
095110
经济管理学院
任老师
010-80796153
林业
095107
园林学院
戴老师
010-80793769
食品加工与安全
095113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杨老师
010-80799170
农业信息化
09511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刘老师
010-80797228
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095111
文法学院
马老师
010-80791977
兽医硕士
无专业领域
095200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方老师
010-8079178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李老师
王老师
010-80799079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选择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领域报考。

2.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复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3.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反复检查、及时修改提交的报名信息,以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性。考生现场确认签字后的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4.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待我校确定后,将尽早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5.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2015年全国联考农业硕士和兽医硕士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附件: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doc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doc

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

通讯地址:北京昌平回龙观北农路7号邮编:102206

联系部门:北京农学院研招办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电话:010-80799079

北京农学院网址:http://www.bua.edu.cn/

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ua.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北京农学院网址:

http://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367894.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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