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博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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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博士招生简章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博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浙江师范大学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20人(其中全日制6人、非全日制14人),2020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领域

2020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有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

三、学制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基本学制4年。

四、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须获硕士学位(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3.报考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

4.各招生领域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招收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2)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招收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3)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招收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具有海外孔子学院或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优先)、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

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可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招生,申请条件如下:

1.符合普通招考报名条件第1-4条。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英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CET4≥425或IELTS≥5.5或TOEFL≥80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或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地区)学习1年及以上。科研能力强、成就特别突出的,可适当降低要求。

4.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二级期刊2篇(期刊定级标准参照我校有关规定),其中近5年必须有1篇;

2)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

3)以第一主编身份出版教材(发行量5万册及以上);

4)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排名前三);

5)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三)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

6)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决策咨询成果被省政府采纳或获省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排名前三);

7)其它经学校认定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与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成果。

五、学费

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12000元/生/年;非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80000元/生(全程)。

六、报名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专业名称应选择“045100教育”,研究方向选择“01学校课程与教学(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或“02教育领导与管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或“03汉语国际教育(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报考院系选择“教师教育学院”,指导教师选择“指导组”或“汉语国际教育指导组”,“备用信息1”栏填写职称、职务。个人经历、家庭成员、奖励处分、发表论著等要求简明,每项不超过200个字符。

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填报时请在“备用信息”栏填写报考的课程(课程有体育、理论、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思政、外语、化学、物理、科学、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心理),限报1门。

考生网报结束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报考费(150元)汇入我校财务账号。

(一)“申请-考核”

报名时间:2019年1218日-2020年2月18日

缴费时间:2020年3月6日-3月10日,报名费150元。

面试时间:2020年3月初,具体时间和复试方案另行公布。

(二)普通招考

报名时间:2019年1218日-2020年3月15日

缴费时间:2020年4月16日-4月20日,报名费150元。

初试时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5月初,具体时间和复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寄送材料

1.本科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

2.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下载附件填写,需人事部门盖章),现任中小学高层管理人员和高校中高层管理人员需提供任职证明(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3.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报考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须提供全脱产学习证明(下载附件填写,人事部门盖章);

5.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6.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已公开发表论文(含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或录用通知(录用通知要注明发表时间,发表时间必须在2020年2月29日前

8.著作、教材、课题、获奖成果等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其中论著、教材等复印件要求为封面封底、目录和书号页。

上述材料务必在报名结束前申请-考核为2020年2月18日,普通招考为2020年3月15日)交到报考学院,或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寄至报考学院。

报考材料寄送地址:

1)教育学院(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7幢433室(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3780)。

    2国际学院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浙江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4幢217室邮编:321004联系电话0579-82298781,联系人:暴老师)。

       逾期提交(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报名材料不齐全者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八、录取

按照教育部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生招生政策,综合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学术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20年7月初(具体发放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九、其他事项

        1.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

        2.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4.我校非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定向培养研究生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全日制教育博士生在读期间要求全脱产学习,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等情形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5.学校将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博士生导师担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具体指导教师在学生入学后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后确定。

6.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

7.本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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