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 0731-82116082。
请确保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牢记注册号、密码、以及报名号。
(四)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考生需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350 元/人)。
普通招考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本次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
支付报名考试费后一律不退还,请考生网上支付前仔细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正确填写报考信息等。
“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考试费的缴费方式及缴费金额详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 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五)提交材料
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考生网报成功后,请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前,将如下材料提交或邮寄(以 EMS 的方式邮寄,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至我校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原件及学历学籍学位验证材料在复试前审核):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考在专业目录中备注了“招生对象须全脱产学习”的导师的考生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其档案调入湖南师范大学;考生同时还须提交《全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承诺书》);
②两份专家推荐书(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湖南师范大学 2021 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硕士学位论文;已有科研成果: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作为国家公派教师、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需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行政职务证明、现工作岗位证明、职称证明、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所有证明须加盖人事部门章;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⑥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考生请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上述材料接收情况。普通招考考生若未按时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本次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 2021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考试及考核
(一)普通招考
1.准考证:2021 年 3 月 15-21 日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
2.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3.初试时间:2021 年 3 月 20-21 日
初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
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专业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各科目的满分为 100分。外语初试只考基础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外语考试在复试期间进行。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选考二外时,复试中加试口语而不考专业外语。
4.复试在录取之前进行,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网站。
复试比例: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的比例一般为 3:1。
(二)硕博连读
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我校 2020 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三)“申请-考核”制
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 2021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
五、录取
按照学院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择优录取。
报考教育博士和“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全脱产学习的考生须在录取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人事档案转到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费: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 号文件精神,现行学费标准如下。(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
层次类别 专业 学费(元/人/年)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所有专业 10000
专业型博士研究生 教育博士 14000
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现行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如下: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 万元。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 1.3 万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 0.9 万元/年学业奖学金。
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1.6 万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 万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0.9 万元;一等奖学金不设比例,符合申报条件者即可获得,但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人数的 20%;二等奖学金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评人数的 30%;三等奖学金不设比例,未获一、二等奖学金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者均可获得。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奖项和额度等奖助学金的信息如有变动,以当年政策为准。
七、其它
1.请考生在报名及考试前后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学院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2.导师本年度若已招收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考生,一般不再接收普通招考考生报名,请考生报名前与报考学院或导师联系。
报名及初试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73095
复试及录取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