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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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

我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的选拔方式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科直博三种方式,其中本科直博生的选拔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进行。

三、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

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根据博士点类型、导师数、重点学科与高水平科研平台、年科技活动量化积分等确定,并参考报名、考核情况,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下发的计划数再全校统一调整。原则上各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度博士招生数的5%(设计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请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

四、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2021年研究生新生报到之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1年研究生新生报到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专著;

2)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排名前三位。

在职硕士考生取得学位后方可报名。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建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要报考以下专业: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082202制糖工程、082203发酵工程。

4.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有关的规定办理。

5.我校在职人员报考,须按《江南大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江大校办﹝201953号)执行。

6. 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江南大学在读的2019级和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5.课业情况:已修课程成绩合格,无重修或补考;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硕士培养计划课程和中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资格。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已表现出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7.由申请人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导师组)同意其报考。

8.在读期间,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或录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获部、省级以上奖项(前三名),或取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三名)等成果,可优先推荐。

详见《江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养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828号)。

(三)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服务期不得少于8年(含8年)。

3.符合(一)或(二)中各条基本要求。

4我校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报考前,需获得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报考资格,并将加盖公章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2020122前寄给我校研招办。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工作。

(四)本科直博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五、网上报名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含申请考核、硕博连读)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1.网报时间: 2020115-1210

2.网报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步骤详见附件。

3.网上缴费:

1)报名费:考生在网报平台在线支付报名费80元,未网上支付者报名无效。有效报名信息只限一条,请勿重复交费。

2)复试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80元,支付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注:考生网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职考生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试安排

我校博士招生考试实行申请考核制,分为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

1.材料审核

网报期间考生须在网报平台上传报名材料电子稿,材料提交说明详见附件。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于20201222前公布审核通过名单。

2.综合考核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包括英语水平、专业知识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等考核。自然辩证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他考核由学院组织。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1)准考证打印

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后,详见学院通知。

2)综合考核

时间:202118-2021113日,具体安排见学院通知。

其中,自然辩证法(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生免试)考试时间为202118日下午13:30-16:30,考试地点、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七、拟录取

1.招生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公布的选拔录取办法(详见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学院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核结束后,学院及时将考核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3.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被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需先签署协议书,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参见江南大学信息公开网,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汇编栏目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7]32号)。

九、关于产业教授联合指导博士生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苏教规〔20181号)精神,省产业教授与江南大学相关学院博导联合指导博士研究生。相关招生信息请咨询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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