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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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及类别

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分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四种。

河北大学2021年只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普通招考两种方式考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读研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在入学时,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二、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河北大学2021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56人左右,各专业所列人数包含已接收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我校2021 年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5人,不限制报考专业,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2021年本科直博生、硕博连读考生选拔工作已结束。报考条件及相关流程参见《河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工作办法》、《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34号)。

2021年,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文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试点实施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条件参见《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20〕38号)及相关学院稍后于学院官网公布的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普通招考考生报考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3.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在2021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4.报考定向类别考生,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至少发表1篇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视为本人为第一作者。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除直博生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报名费支付等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及确认程序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报名直接在网报系统中同步支付报名费,不再通过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进行缴费,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硕博连读考生需进行网上报名及确认工作,不需支付报名费。

2.网上报名系统预计开放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0日,相关信息将以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详情请关注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3.报名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步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0日。未按时进行网上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为准。

六、报名材料

申请考核制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按照报考学院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报名材料。

普通招考形式考生须下载附件中相关表格,填写具体信息,整理完备的报名材料须于2021年1月10日前通过EMS邮寄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见本简章后联系方式)。材料中的打印件和复印件均采用A4纸张,装订顺序如下: 

1.《河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非应届毕业生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2.两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专家研究内容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近或相关;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

4.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

5.加盖毕业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

6.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初补交),参加考试报到时需出示证书原件;

7.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按报考类别填写的承诺书。

七、专项计划

我校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为5人,具体报名、录取办法及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八、学费及奖助办法

我校所有类别、所有专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生·学年。

学校设立国家级、省级、校级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多层次、多功能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政策详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学生工作”专栏。

九、其他

1.我校直博生和硕博连读录取名单已在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并在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予以备注。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须报考尚有普通招考计划的博士生导师。

2.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在整个报考过程中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75

单位名称:河北大学

联系部门: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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